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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建科[2014]183号
  • 发布日期:2014.04.03
  • 实施日期:2014.04.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通知
(津建科[2014]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开发与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经我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简称“工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评为2014年企业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工法中采用的“四新”技术已经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经过实际工程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应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五)整体技术或装备立足于国内,具有普遍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六)每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2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完成单位之间不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

  (七)工法文本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图文并茂,能指导施工。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二、申报资料

  (一)《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工法文本;

  (三)经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企业级工法文件;

  (四)经专业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工法关键技术的科技查新报告;关键技术鉴定(评估)证书,关键技术应经国家或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查;工程应用证明、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相关材料(可提供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关键技术专利证书等);

  (五)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照片(十张)、介绍工法的DVD录像演示光盘,DVD录像演示光盘应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

  (六)其他要求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资料申报前应经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各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择优推荐上报;

  (二)《天津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可登陆天津建设网(www.tjcac.gov.cn),从市建设交通委文件栏目中下载。


  四、申报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按照上述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软皮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以及相关资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建设科技发展推广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立祥、房国府;

  联系电话:28468608、23622919;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天津市司法局旁)凯祥花园48号楼;

  电子邮箱:yunlixiang814@126.com、jskj_tj@126.com。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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