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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7]28号
  • 发布日期:2017.02.27
  • 实施日期:2017.02.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科技计划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7〕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7日

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津政发〔2016〕2号),为实现2020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我市大力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积极落实相关任务,全面完成了中国科协和市人民政府共建协议确定的目标。据调查,2015年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的目标,远远高于全国6.2%的比例,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稳步提高并位居全国前列,为实现2020年规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虽然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区域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发展不均衡,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差异明显;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仍需着力推进;科技科普资源有待充分发掘利用;社会科普工作和经费投入亟待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传播手段亟待创新;科普人才培养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十三五”时期,是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转型升级和发展的质量效益,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立足于中央对天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业”的主题,扎实推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为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天津实施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的热情,为建设美丽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我市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到2020年,我市科技教育、科学普及和服务创新发展的能力有长足发展,科学理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广为传播,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市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有较大提升,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6%,继续位于全国前列。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主题,加强对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倡导“全民阅读”,构建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现代化教育体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的社会氛围,创新型人才大量涌现,全社会的创业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增强。

  --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显著增强。引导公众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了解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处理实际问题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持续推动青少年、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着力推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信息化手段广泛应用,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树立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为抓手,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与科技教育培训基础工程、社区科普益民工程、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科普产业助力工程有机结合,创新科普表达形式和载体,大力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打造互联网时代科普工作新格局。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普场馆设施不断完善,形成上下联通、横向协同、多元并举的模式。完善共建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加大投入。强化社会动员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政策,鼓励更多专家学者开展科普工作。完善法规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多元化投入公益性科普事业。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开足开齐与科学素养相关的课程,保证课时量,保证实验室达标,实验仪器齐全。鼓励校外资源进校园,融入校园社团活动及素质拓展活动,辅助科学教师培训。通过科普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形成对科学知识的兴趣与爱好。

  --完善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宣讲、大学生科技赛事、科学实践等活动,促进大学生科技类社团的建设,为大学生成长成材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健全校内外教育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加快建设校外科普活动场所,就充分利用科技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对全市科技辅导员和科普讲解员进行培训。利用公共文化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其他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资源,为校外科技教育服务。充分利用我市雄厚的科普专家资源、大众传媒资源等,推进以青少年为对象的科学传播活动。

  --加大我市科技后备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校园媒体媒介作用,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在青少年中营造科技创新氛围,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激发青少年学习科学知识的兴趣,形成普及维度、优选维度和拔尖维度的三维整体培养选拔体系,使我市科技后备人才在质量和数量上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使他们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整体科学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2.措施: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落实国家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提高与科学素养相关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升科学认知水平。

  --加强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切实落实国家科学教育相关课程标准,鼓励学校开设更多优质的科技教育校本课程,并通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敢于创新、善于创造的精神与勇气,使学生的创造潜能和实践能力得到进一步发展。

  --提升大学阶段的科技教育。通过“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树立大学生的科学意识,培养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在高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助力大学生自主就业创业。

  --丰富校内外的科技教育活动。运用校内外资源开展理论超市、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意设计竞赛、高校科学营等科学普及类活动,建设环境友好型学校;组织策划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等优选类科技竞赛活动,选拔青少年科技人才;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实施英才计划、“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拔尖类科技活动,培养更多的创新人才。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鼓励中小学校设立科普教育长廊、电子屏、校园科普e站等宣传平台;落实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倡导节约低碳等生活方式;鼓励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开展节俭养德全面教育活动、青少年科普阅读活动,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

  3.分工:由市科协、市教委、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提高农民科学生活的能力。根据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生活的能力;着力提升远郊区农村留守人员特别是农村妇女的科学素质,推动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提高农民运用科技发展农业生产的能力。围绕都市型农业发展布局和新型城镇化整体部署,根据各区功能定位,针对郊区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需求,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大幅提升农民保护生态环境、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和增收致富的能力;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示范、指导、引领作用,加强农村农技人员队伍建设,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农技员、种养殖专业户的科普知识培训;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网络体系,为促进我市农业加快发展、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2.措施:

  --健全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乡镇文化站、农村中小学、村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推动乡村科普橱窗、宣传栏、科普e站等建设,开发和充实适应需求、富有特色的展示教育内容,面向农民大力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围绕农业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需求,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示范、指导、引领作用,加强农村全科农技员队伍建设;鼓励各类农业科技教育机构、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采取农业科技入户、骨干农民研修、农民田间学校、乡土专家培训、农民致富科技服务套餐配送和专项技能培训等有效模式,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就业培训以及各类非农就业的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生活的能力。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社科普及周、理论超市、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大型环保科普行动等活动,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行动,组织农民参加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等相关科学理念、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活动,针对农村居民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科学健身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的基本科学素质特别是农村妇女的科学素质,引导农民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引领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创新创业。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活动;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结合美丽乡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建设一批农村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加强农村基础科普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发挥乡镇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农技员、种养殖专业户的科普知识培训,发挥其在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中的作用。

  3.分工:由市农委、市科协、市妇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出版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努力提升城镇劳动者的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整体科学素质。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大赛,培养大批具有良好素质的劳动者大军。

  --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结合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通过政策引导、企业扶持、创新培训、营造创新文化氛围等多元途径,努力营造“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筑强我市创新发展所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基础。

  2.措施:

  --加强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加强职工素质建设,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提升职工科学生产生活能力;鼓励企业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创建公益性科普教育基地。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就业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术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快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培养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深入实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继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职工在工作岗位作出突出成绩。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依托我市科技继续教育体系,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和培训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积极推进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的继续教育职能,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素质。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科技创新方法的宣传普及,举办创新理论系列培训,鼓励倡导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影响和带动企业科技人员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对企业科技人员实施按专业、定方向的梯次深度培训,服务企业创新需求。

  --提升来津务工人员科学素质。强化来津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针对新生代来津务工人员的需求和特点,广泛开展科普进工地等活动;将相关的科技教育纳入来津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体系。

  3.分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出版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通过科技教育培训、宣传普及等途径,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掌握科技发展动态,充分认识科技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增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能力。

  2.措施: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加强规划,将提高机关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科学素质的内容列入各级干部教育计划;制定学习内容清单,全市各级行政院校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要将科技发展最新动态和前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发科学知识系列精品课程,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加强自学;依托科研单位和高新企业,建立科技创新现场教学基地。

  --将提高科学素质作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继续办好公务员大讲堂,举办公务员科学素质知识竞赛;组织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了解最新科技发展前沿。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任用中增加对科学素质的考核。按照客观测评和主观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在选拔录用、竞争上岗、考察任命、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评价和要求,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

  3.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出版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参加。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科技教师的教育水平;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科技教育教材编制;适应时代发展、满足培训要求,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强科技教学基础设施建设。

  2.措施:

  --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对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中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开发培训教材,录制培训课程,举办专题研讨会和培训班,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水平。

  --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托科普专家、科普志愿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的培训,提高其科技教育和科学普及的能力。

  --提高科技教育与培训教材的编制质量。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增强与科学素养相关课程的趣味性、直观性和普及性,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健全完善社区科普大学课程体系建设,围绕卫生健康、科学生活、文化艺术、节能环保、安全避险等社区居民关心的问题多方面集成、开发、引进“有知有趣有用”的适合当地社区公众需要的科普教材(课程)、课件。

  --改进科技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培训对象需求,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技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动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3.分工:由市科协、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知识产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天津广播电视台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任务:

  --培养社区居民掌握科学知识,形成科学生活方式,提升科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努力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围绕改善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智慧社区建设,开展科普社区、文明社区、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完善社区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区科普工作中的作用。

  2.措施:

  --大力开展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以宣传新发展理念为重点,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主题,开展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社科普及周、科学大讲堂、百名专家进社区、科教进社区等活动;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宣传设施的科普作用,街道(乡镇)要开展理论超市活动,推动社区教育在提高居民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激励社区居民主动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科技发明创造活动。

  --提升城镇新居民科学素质。根据城镇新居民在城市生活以及职业选择、职业适应、职业发展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围绕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健康生活等知识以及职业技能,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提升自身科学素质、提高职业技能、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活动,促进城镇新居民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高社区科普服务能力。继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根据社区地域、文化等不同特点,打造一批具有时代气息、体现区域特点、满足不同人群需要的科普示范社区、基层理论超市;深入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引进科普中国社区e站,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构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内外科普资源,在科普产品、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区科普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动员社区学校、科普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俱乐部、科普志愿者,为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建设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鼓励有志于社区科普教育的专家、学者和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科普服务。

  3.分工:由市科协、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团市委、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出版局、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

  1.任务:

  树立互联网思维,以“互联网+”为抓手,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开发基于互联网和移动客户端的科普新技术和新形式;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开展科普宣传,推动大众传媒应急科普能力建设。

  2.措施: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科普方式方法创新。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科普信息化建设;建立科普信息化社会动员和保障机制,着力加强信息化科普内容和传播渠道建设,推动科普行为模式、创作模式、服务模式和工作模式的转变;促进传统科普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传统传播方式与新兴传播方式并举,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加强互联网新技术在科技传播服务中的应用和网络科普原创资源开发,发挥博客、论坛、在线通讯、网络电视(IP电视)、数字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科学传播功能;改版天津公众科技网站为科普天津,加强天津科普网建设,发挥“科普天津”“天津科普说”等手机微信平台的科学传播作用,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科普应用程序(APP),实现全天候在线知识推送和用户互动。

  --建立大众传媒应急科学传播体系。发挥电视、广播受众广泛的优势,针对受众的不同心理和层次需求提供多样化的科学抗灾信息服务;发挥互联网交互性、时效性优势,推出专题网页,加强与网民的即时互动交流;发挥移动媒体方便快捷优势,加强抗灾期间移动媒体的科技传播规划,形成规模辐射效应;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制作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做好社会、民生、创新创造等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3.分工:由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天津广播电视台、天津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资源配置,推进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拓展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2.措施:

  --建设现代化科技馆体系。建设好天津科技馆,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区级科技馆,开办网上数字科技馆,引进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形成以天津科技馆、天津自然博物馆为龙头的现代化科技馆体系。充分发挥我市各级、各类科技场馆的教育功能,加强政府引导和组织,加强与教育体系的衔接,加强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加强科普志愿者组织建设,广泛动员青少年教育机构、科学院所、科技企业等社会力量,不断改进展品、展项,开展不同形式内容的科普活动,进一步提升科普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校外科普基地的作用。

  --大力推进科普基地建设。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公益性专业科技馆或博物馆;配合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的实施或者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建立现代科技和创新成果展示基地;发展国家级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鼓励各区政府建设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类活动场所。

  --拓展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引导公园、商店、书店、医院、影剧院、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增加科普设施,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利用橱窗、电子屏等设施进行科普宣传;逐步提升科普主题公园以及观光农业园、动植物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场所科普能力,增加旅游业尤其是工业遗址开发的科普元素。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大力推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建设科普活动站(室),推动社区数字科普视窗、科普书屋和数字图书室建设;加强科普画廊(宣传栏)的建设和管理,宣传内容定时更新;加快建设校园科技馆、社区科普体验馆。充分利用线上科普信息,强化现有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

  3.分工:由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天津广播电视台参加。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任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社会化,推动科普产业发展;繁荣科普创作,推动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丰富科普文化产品,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科普作品;加强我市科普资源整合,完善科普资源集成、共享和服务机制,鼓励中央在津单位特别是国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将其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为我市科普事业发展服务。

  2.措施:

  --建立社会化科普资源开发模式。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导,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企业通过招标、奖励、补贴等形式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新兴媒体等宣传平台的科普微视频、短剧、动漫作品、游戏的开发,重视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科普资源的制作,鼓励将科学、文化、艺术融为一体的科普创作形式,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科普动漫、游戏等科普资源的开发力度。

  --鼓励原创性科普作品。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科普作品;集中我市科普创作人才优势,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科普作品;继续办好科普文艺展演、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等科普创作活动。

  --完善我市科普资源集成、共享与服务机制。加强我市科普资源整合,建立合作共建机制,发掘科普市场需求,推动科普产业发展;调动驻津科技、教育、文化以及企业的科技资源为我市公众科学素质服务,鼓励企业建立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倡导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科技工作者广泛深入地参与科普工作;推进科研机构、高校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实验室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完善免费开放工作机制。举办科普产品展览会,搭建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

  3.分工:由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民委、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环保局、市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天津广播电视台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任务:

  分层构建科普人才队伍;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多维度推动科普人才健康有序发展。

  2.措施:

  --加强高端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每年推荐一批院士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两界专家学者,以及各领域杰出人物,作为科普大使,积极参与我市科普事业,形成一支高层次、多学科、常服务,具有专业理论水平、广泛社会影响力和科学公信力的高端科普人才队伍。

  --加强科普创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专家学者进行科普作品创作,以天津市科普作家协会为核心,吸引有志于科普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科普文学、影视、动漫等作品的创作;组织开展科普作家、科普大使培训;着力培育适应我市创新发展的高水平科普创作、传播人才。

  --加强科学传播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开展科技记者与编辑的培训,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质量的提升。

  --加强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科普工作者教育和培训机制;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和进修活动,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政策措施,为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参与重大科普项目和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农村实用技术科普人才,发挥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建立由大学生村官、农技员、种养殖专业户组成的科普宣传队伍;结合社区科普品牌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社区科普大学建设,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农村、社区科普服务。

  3.分工:由市科协、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教委、市农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环保局、市知识产权局、天津警备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参加。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实施主体。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专项研究工作,并对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科协承担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日常工作,负责提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推动任务落实,指导全市科学素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职责任务,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合理部署,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本方案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长效机制。

  1.共建机制。推动“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共建机制建设,市科协与各区人民政府建立共建机制,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监测机制。依据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定期开展天津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提供依据。

  3.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等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奖励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宣传各部门科普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先进典型。

  (三)保障条件。

  1.政策法规。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2.科普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投入机制。

  (四)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至2017年第一季度,协调市有关部门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召开动员大会,印发本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

  2.深入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实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取得实效。

  3.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时期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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