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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银监分局关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开业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银监会滨海监管分局
  • 发文字号:滨海银监复[2017]66号
  • 发布日期:2017.11.15
  • 实施日期:2017.11.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滨海银监分局关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开业的批复
滨海银监复[2017]66号



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开业的请示》(滨江村银〔2017〕14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开业。简称: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建设路支行。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建设南路310号。


  自批复之日起,你行应于10日内持本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该支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开业,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报告延期,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或延期开业未报备的,本开业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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