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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10.07.11
  • 实施日期:2010.07.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司法考试


天津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依据司法部要求,现将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天津考区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10年7月28、29日两天内向天津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逾期申请无正当理由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申请人员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异地报考且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应于7月26日至27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到天津市司法局申请调转报名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经确认后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申请人员大学毕业户口已迁回原籍,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您下载的《2009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A4纸打印),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验: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准考证(主证及副证)及复印件(A4纸);

  (二)身份证原件(由受理申请的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A4纸);

  (三)毕业证原件(由受理申请的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两份(A4纸);

  (四)本人近期同一底片(46mm×32mm)免冠彩色(背景颜色无要求)证件照片3张(两张请您自行贴在填写好的申请表上,另一张照片将用于制作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您务必提前将照片按要求的尺寸裁剪工整,并在背面写上您的姓名);

  (五)填写好的《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一式两份,并贴好46mm×32mm的照片)。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办公地址: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周邓纪念馆对过)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休息)

  联系电话:23082152、23082156

天津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准考证号后四位: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贴照片处

46mm×32mm

身份证号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毕业专业

 

职 业

 

所在考区

 

准考证号

 

成绩

 

申 领 地

省(区、市) 市

代码

1200

户 籍 地

省(区、市) 市 县

代码

□□□□□□

毕业院校

 

毕业证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学习情况、学历及其证明

 

有无《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八、九、十条规定情况

 

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审核机

关意见

市司法局

省(区、市)司法厅(局)


  本人承诺:本人郑重声明,以上填报内容属实。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放弃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

  1、学历栏填写您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2、职业栏可填写公务员、职员、教师、军人、学生、无业等;
  3、所在考区填写天津考区;
  4、代码请填写您户籍所在地的代码,一般为身份证号码前六位,具体可咨询当地派出所;
  5、学习情况、学历及其证明栏填写本科及以上的经历和证明,证明就填写您的毕业证的证书号码;
  6、有无违纪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如实填写“有(无)”或“是(否)”;
  7、注意最下面的申请人签字和日期;
  8、两张表请您提前贴好照片,以免在现场粘贴后造成粘连。第三张照片一定要裁减为46mm×32mm,并在后面写上姓名;
  9、两张表的右上角请填写您的准考证号的后四位。
  10、该表格可下载打印后手写,也可直接在电脑上填写好打印出来;
  11、办理完资格申请后,领取证书的时间另见“司法行政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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