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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监局关于调整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职责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津质技监局质监[2013]109号
  • 发布日期:2013.03.06
  • 实施日期:2013.04.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建材产品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调整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职责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质监〔2013〕10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国质检监〔2006〕413号)的规定,经市局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产品生产许可工作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4月1日起,将人造板等18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申请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调整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二、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各项产品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做好本辖区内生产许可的受理工作。


  三、统一申请的连锁企业由其总公司住所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相关生产许可受理工作。


  四、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行政许可受理时限内完成资料审查工作,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转至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查中心对区、县局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安排实地核查。


  五、审查中心对企业的许可证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将符合发证要求的企业名单及审查结论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批发证。


  六、滨海新区所属企业的许可证申报材料由滨海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核后,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发证。

  附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生产许可申请的工业产品名录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6日

  附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生产许可申请的工业产品名录

序号

产品类别

实施细则名称

1.  

人造板

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  

冶炼用耐火材料

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3.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4.  

化肥

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混肥料产品部分)

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磷肥产品部分)

5.  

橡胶制品

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部分)

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阻燃输送带产品部分)

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三)(汽车V带产品部分)

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四)(橡胶密封制品产品部分)

6.  

电热毯

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7.  

汽车制动液

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8.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9.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0.  

摩托车头盔

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1.  

混凝土输水管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2.  

建筑防水卷材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3.  

水文仪器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4.  

岩土工程仪器

岩土工程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5.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溶解乙炔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压缩、液化气体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3)(无机产品(I类)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4)(无机产品(II类)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5)(氯碱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6)(工业硝酸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7)(染料中间体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8)(硫酸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9)(民用硝化棉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0)(液体无水氨、氰氨化钙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1)(有机产品(I类)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2)(碳化钙(电石)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3)(涂料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4)(无机产品(Ⅲ类)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5)(硅铁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6)(烟花爆竹用危险化学品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7)(油墨产品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8)(有机产品(II类)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9)(石油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胶粘剂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1)(合成树脂类产品部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2)(化学试剂产品部分)

16.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7.  

电力整流器

电力整流器(电力电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8.  

电力调度通讯设备

电力调度通讯设备产品许可证实施细则(一)(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部分)

电力调度通讯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电力线阻波器及结合滤波器产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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