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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赵金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保监许可[2017]206号
  • 发布日期:2017.08.25
  • 实施日期:2017.08.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人事综合规定


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赵金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保监许可〔2017〕206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对赵金超同志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津太保寿〔2017〕34号)收悉。经审查,赵金超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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