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2012年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综[2012]147号
  • 发布日期:2012.04.25
  • 实施日期:2012.04.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土地利用和治理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2012年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津国土房综〔2012〕147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各区、县房管局,蓟县地矿局、滨海新区规国局、红桥房产总公司,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2012年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2012年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完善政策,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组织各区县做好政策培训和宣传;根据《办法》,梳理正在实施的住房保障“三种补贴”“三种住房”政策,指导 “三种补贴”扩面政策平稳实施,推动年内新增补贴1万户的任务目标,规范操作程序。
  强化审核监管手段。继续执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严把准入审核关,扩大审核范围,提升保障房监管水平,规范入住秩序、入住行为,6月底前实现全市车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工商登记注册、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数据的联网查询和网上在线审批,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使优惠政策切实落到困难家庭,促进住房保障公平分配。
  加强公租房的租后监管。加大租金催缴力度,选派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队伍,根据各户家庭实际,逐户分析研究欠缴情况,借助法律手段,坚持月巡查管理机制,通过扣押公积金、保证金等方式,及时遏制欠租苗头,一经发现、及时查处,确保租金应收尽收;完善公租房小区动态管理,4月1日起建立公租房小区每周动态上报机制,及时掌握小区市政设施配套、房屋质量和修缮、改变房屋用途、私搭乱盖等动向,及时采取措施,跟踪监督整改,确保落实效果。
  跟踪推动保障性住房开工进度。督促全市保障房开工,按月督促开工进度,对进展缓慢或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协调或报请局领导解决,确保上半年开工70%;推动限价商品房建设进度,今年落实的东丽区太平货柜、西青区于台、工农联盟、河北区榆关道4个限价商品房地块要陆续挂牌出让,中心城区限价房新增开工大寺新家园C地块和D地块两个地块、0.5万套。按照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地块开工计划表,明确地块完成拆迁、下发规划条件、核定拟定销售价格、挂牌出让、开工建设等时间节点,积极监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公租房建设目标,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2012年新开工的1万套公租房地块的交地,完成规划、环评、消防等审批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对2011年已开工的公租房项目,加快双青新家园、雪莲路等地块的施工进度。
  规范限价房管理。做好限价房上市销售,指导推动北辰区双青新家园华城浩苑、朝阳北部湾、津南区天房彩郡二期、东丽区杨台等4个限价商品房项目上市销售,确保落实年度建设计划、房源供应不断档;加大已入住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对限价房小区要切实做到“重拳治理,主动作为,切实见效;依靠法院,落实责任,常效常态”,巩固限价房小区综合治理成果,严防转营现象回潮,规范限价住房房屋使用,对违法改变房屋用途,私自拆改房屋结构等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
  健全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完善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房屋征收安置对象必须是已登记的产权人或与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签订了租赁关系的使用人。涉及需要变更的,要在补偿安置前完成;规范远年立户违章房屋拆迁补偿的操作程序,对于拆迁远年违章家庭确需补偿的经地方政府研究,必须履行核查、审批、公示等程序。同时,要规范中介机构对拆迁补偿标准的评估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标准、程序,严格规范操作。
  全力推动城中村改造。组织召开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会,部署2012年城中村改造任务,督促各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建立重点、难点项目定期督办考核机制,确保城中村改造顺利推进。加大安置房地块拆迁力度,督促东丽区增兴窑村以及北辰区各村要在6月底前完成安置房地块拆迁并启动安置房建设,确保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

  二、创新思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强化规划实施。严格按规划用地,统筹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既保证项目按规划落地,又保护耕地红线,4月底全面完成区县、乡镇级规划批后宣传公告,做好各区县建设用地规模统筹调剂,杜绝随意调整规划的情况发生,提高区县政府依规划用地意识和自觉性,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控制规划调整,各区县要结合未来1年招商项目用地需求,坚持基本农田不占用、本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原则,适当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把预计的项目一揽子调整,使项目立项与符合规划密切相连,保持规划的严肃性。
  严格规范挂钩试点管理。贯彻落实国土部和市政府规定,严格项目区审批,加大力度推动第三、第四批试点项目区复垦工作,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复垦力度,继续执行复垦不足50%不允许出让区土地出让的挂钩机制,决不能因个别区县、个别项目影响全市挂钩试点的可持续开展。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复垦的区县,要坚决停止向该区县下达挂钩周转指标,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复垦任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狠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召开天津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落实城市评价工作经费,推动区县先行开展组织机构建立、基础资料搜集、工作宣传等基础性工作,为创建工作正式开展打好基础。各区县政府要按照不同产业的用地要求,加强引进项目的前期审核、合同约束和供后监管,杜绝粗放用地现象,切实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要督促区县政府加大闲置土地处置,要将各区县对各区县的逾期未开工企业、用地情况和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等土地闲置情况发函通报各区县政府,各区县政府要在4月25日前上报处置方案,5月底前全部处置到位。相关处置情况将适时上报市政府;加大处置工作督导力度,严格督导检查处置进展情况,特别是对滨海新区等处置进展缓慢的区县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实行处置情况通报制度,连续两次通报的暂停出让备案。
  坚持加强批供率监管。加大批供率促办力度,深挖潜力,统筹布局,优先安排使用批征土地,努力提高批供率。对于超期限不履行征收补偿、不实施的项目要及时清理废止;严格批供率考核机制,完善批供率与新政建设用地审批挂钩机制,促进批供率的提高。对批供率未达标的区县暂缓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报审,整改达标后再恢复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报审;要充分利用“一张图”系统的信息整合功能,进一步落实好征、转、供联动机制,加快土地供应;严格执行批供率与农征转项目审批挂钩机制,经营性项目征转前先行备案,征转后立即进入公告挂牌程序实施供地,对批供率未达70%的区县暂缓受理新增建设用地申请。
  提高耕地保护水平。将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到各区县,签订2012年耕地保护责任书,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村。抓好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结合2011年度区县耕地保护及占补平衡考核情况,督促补充耕地任务未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及后期管护不到位的区县完成整改任务。
  推动土地开发整理。根据全市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情况,将2012年国土部下达我市耕地开垦计划分解到各区县,推动各区县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加快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力争6月底前摸清具备潜在开垦条件的其它草地、采矿用地、坑塘水面、沟渠及能够进行开发开垦的内陆滩涂等后备资源数量。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民自行开发耕地项目。
  高标准建设基本农田。推动全市4个市级基本农田整理项目3614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开工建设。力争申请财政资金6000万元,继续开展市级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督促区县分局利用自有土地开垦资金,启动已立项的6个区县级基本农田整理项目701公顷的建设;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将国土部下达我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到区县,力争储备一批新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立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实施细则;夯实耕地管理基础,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完善保护档案,推动基本农田图表册建设,力争5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
  全面治理违法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做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要督促区县做好违法用地案件的整改、查处工作;落实巡查责任制,加大对巡查、12336举报发现的新违法用地项目的制止和推动整改的力度,要及时跟踪全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及开工情况,对未批先建项目要责令停工;对拟建项目要提前摸底,并主动通报有关区县政府、服务用地单位,减少“边报边用”项目。各区县要加快违法项目拆除清理,并对重点区县进行专项检查整改。同时做好违规出售地热水案件调查处理;加大典型案件的直查力度,选取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及今年新发生违法用地的典型案件直接查处;完成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易发区视频监控网200个网点的设备研发改造和系统更新升级,确保在国土部监控网建设推动会上汇报。

  三、巩固调控成果,维护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局面
  深入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和我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提高市场分析监测能力,加强横向纵向对比分析,特别是要做好与全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比较,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的研究;做好限购政策的细化解释,要本着外紧内松、注意方式、依法依规的原则,稳妥操作,避免对市场引起不必要的误导,造成负面的影响。同时跟踪滨海新区团购住房政策的执行情况。
  着力加强证后监管。加强项目现场巡查,通过升级后的手持机采集实现监管项目数据、图像资料同步作业、回传,对所有项目做到全覆盖;加强监管系统建设,本着“边使用、边完善”原则对证后监管系统进行逐步完善,完成证后监管项目图形挂接及数据信息导入工作;强化重点项目监管,结合市场销售情况,针对面积较大的项目,对津南区的星耀五洲、津南新城等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按合同约定进度监督开发企业施工。认真分析延期开、竣工项目的超期原因,属于政府原因的,指导开发企业及时办理延期开、竣工手续。属于其他原因的,及时抄送各区县国土分局展开相关处置;编写证后监管手册,全面梳理证后监管开展以来的相关文件和数据资料,形成《证后监管工作手册》。
  深化资金监管。完成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测试验收,完善资金监管信息网版块功能设置和系统,正式启动开通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网站。建立资金监管中心信息网维护管理制度,实时更新;开展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第三方审计,确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近年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政策制度执行与业务操作流程运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做好资金监管职能下放滨海新区相关衔接,超前指导新区做好开展两项资金监管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网络搭接等工作。
  推动示范小城镇安置房网签。继续加大推动示范小城镇安置房项目网签的各项工作力度,督促津南区辛庄镇、西青区张家窝镇全面完成41万平方米、4443套安置房屋网签协议的打印,重点推动津南区葛沽镇、西青区中北镇共约100万平方米房屋的物业备案、销售许可等手续。深入现场指导,组织现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向各街镇及开发企业发放最新印制的《示范小城镇安置房相关业务服务手册》。坚持示范小城镇业务领办制度,专人负责带领示范小城镇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各项手续,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房屋管理,确保百姓住用安全
  发挥既有房屋管理系统基础平台服务作用。整合既有房屋管理系统与“一张图”对接,整合既有房屋管理系统地图、数据结构,6月份试运行。升级改造既有房屋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预警系统模块,增加危险房屋、无人管理房屋、深基坑工程相临房屋安全监管和预警功能,6月底前在各区县房管局推广应用。
  加强既有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做好制定《天津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准备,加强重点地区的房屋安全跟踪监管,对初步统计地铁沿线290幢、147.1万平方米,100个深基坑周边321幢、155万平方米房屋进行安全监控,建立地铁沿线和深基坑高层建筑等重点地区安全信息库,及时掌握施工中的重大建设项目相邻房屋的安全情况;加大私拆乱改房屋结构行为的治理,严厉打击私拆乱改房屋结构和私开门脸的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平改坡工程后续管理和维护,制定平改坡后续管理和维护办法,巩固好奋战900天的成果。做好全市房屋安全度汛的工作方案。
  切实加强公有房屋管理。完成《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报政府审批准备工作;按期完成直管公有非住宅调租,开展调租政策培训,完善使用证和租赁合同,6月份完成换发工作;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我市单位产住宅房屋管理意见》,对2万平方米无人管理单位产住宅房屋进行调查确认;加大房屋安全使用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组稿和编写宣传题材。结合“5.12”抗震救灾纪念日,全面开展房屋安全使用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小区全部开工。做好全面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细化旧楼区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和施工计划,确保4、5、6月份分别开工133、90、67个小区;按照提升改造以楼内综合整修和设施设备维修更新为主,同时适当兼顾小区外部整体环境提升的原则,进一步指导各区完善旧楼区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充分听取民意,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各区本着按照自下而上、尊重民意的原则,对列入今年提升改造范围的小区进行再确认,同时针对整修内容,进一步征求小区居民意见,赢得居民理解与支持;健全完善施工管理各项制度,加强现场施工协调力度,落实好工程信息现场公示制度,方便居民了解情况,及时反映问题;坚持施工标准和规范,确保精细施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提升物业监管水平。为加强物业企业监管,5月份颁布实施《关于加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意见》,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供保障;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小区服务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确保物业管理小区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工作,与市司法局联合深入街道、居委会村(居)指导调解深入开展,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联系人制度。建立新入市物业服务企业培训制度,5月底前与物业协会联合对新办物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负责人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知识培训,使其掌握行业现状和行业要求,规范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奠定基础。

  五、加强历史风貌建筑和街区保护利用,助推文化经济发展
  加强保护监管。配合市人大,做好《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及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开展新法规的普法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跟进历史风貌建筑“一张图”工程建设,6月底前完善历史风貌建筑的名称、坐落位置图、保护等级等信息以及建筑照片、历史人文资料等展示内容;开展历史风貌建筑巡查执法,坚持每月巡查一轮次,对重点地区、繁华地区的历史风貌建筑每周巡查一次,发现违法案件及时查处。6月底完成60幢历史风貌建筑的现场查勘与保护要求编写;全面启动历史风貌建筑消防安全查勘,开展历史风貌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6月底基本完成入户查勘。
  提高保护水平。加快五大道试验区建设步伐,全力推进先农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完成先农商旅区一期外檐整修,5月底实现先农一期10家旗舰商户招商签约。6月完成先农二期小光明里约2400建筑平米修缮扩初设计;全面完成山益里精品酒店后期收尾工程,全面交付运营;提升民园西里文化创意街区经营水平,完成院落灯光施工,5月底正式开放;推进文化资源整合及旅游产品开发,组建文化公司,完成静园游客中心及咖啡厅提升改造,实现庆王府对游客开放;拓宽融资途径,力争实现国开行首笔银团贷款发放,完成天津银行1亿元贷款发放。
  提升古文化街品牌效应。规范古文化街管理、丰富文化和商业活动,扩大古文化街商贸区社会影响力。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服务职能,加强综合治理,确保有序经营。完成供电系统和仓储用房改造。挖掘民俗文化,举办茶文化节、民俗曲艺表演等传统民俗活动。

  六、创新权籍管理,提高房地登记质量
  加强登记管理。完善登记制度,梳理规范文件,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项目在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时涉及的土地分摊方法、程序等,确保土地分摊不重、不漏,分摊时要审核总平图和建设工程规划数据,要与规划做好衔接;规范土地证管理,明确各类使用权类型《房地产权证》的概念、用途、效力等,满足整理储备单位等抵押融资需求;研究制定《天津市城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登记涉及的土地分摊等问题,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启动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组建市和区县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进一步规范房地权属网络系统权限管理的通知,加强对临时上岗人员系统权限的管理;落实好滨海新区房地登记委托,明确委托事项分工,下发委托文件,启用“房地权属登记专用章”,并指导相关登记机构做好职能移交衔接。
  全面开展宗地编码。制定下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按照国土部的统一要求,在2011年蓟县、北辰、市区国土分局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工作。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广,双码运行,实现并轨”的原则,力争自5月1日起,在全市办理房地登记中,既记载原地籍号,同时注记宗地代码,加快建立土地统一登记制度。
  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对照国家反馈的我市201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核查结果,逐条认真做好疑问图斑的复核工作,根据复核结果修改完善我市2011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库。并做好国家外业抽查迎检,全面完成我市2011年度变更调查;根据国土部要求,结合我市“一张图”建设实际情况,以区县为单位,以“一张图”为依托,以通过国土部测评的变更软件为标准,起草《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我市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打印系统的开发需求,结合目前国家及我市有关标准,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打印系统开发,4月15日前实现试运行。
  强化测绘监管。强化保障性住房、小城镇建设等民生重点项目的测绘工作,确保二季度完成1250万平方米的房产测绘任务和375万平方米的土地测绘任务,做好滨海新区及其他重点项目的房屋和土地测绘;提高技术和质量水平,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类测绘成果的质量核查;加强测绘监管,在确保测绘监管“两个100%”基础上,执行月通报制度,推广监管档案标准,加强精度抽检,确保土地测绘监管工作成效。强化CORS系统管理,做好15个CORS系统基站的巡检工作,重点对蓟县、宝坻、武清、宁河进行CORS系统精度监测。

  七、加强地矿管理,拓展地质服务领域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蓟县北部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编制下发2011年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专项任务书,完成天津市蓟县新水厂滑坡体等2个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和野外竣工验收,完成许家台镇东窝铺泥石流沟示范工程等三项治理工程设计审查;启动新房子等3个重点矿山治理项目;加大对偷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
  推广地热能应用。继续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编写浅层地热能推广现场会宣传材料,根据市政府批准发布的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市浅层地热能推广应用工作现场会,尽快完成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补贴标准和使用办法的起草工作,争取市政府早日批复实施。开展“温泉之都”标志碑建设选址及设计招标工作,筹备“温泉之都”揭牌仪式。召开地热工作会议,提高与水务局联合审批地热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地热回灌,加强证后监管工作。
  抓好地质项目管理。推进基岩地质构造及区域稳定性调查评价等2个部市合作项目实施;完善三维城市地质信息系统;抓好矿政“一张图”工程建设,4月底前正式运营一期工程成果,6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方案;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开展蓟县地质资料集群化试点,实施蓟县综合地质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完成2012年市矿补费立项申报工作;加强国外风险勘查项目管理,完成2010年度获得的16个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开展情况的专项检查。

  八、深化“一张图”系统建设
  要完善已有的历史风貌、既有房屋、矿政管理等系统,继续提升系统功能;试运行的收储上市等系统要加强调试和修正,尽快投入使用;正在进行前期准备或还没进网上线的业务,要抓紧研究,房屋征收系统下半年必须上网运行;要提高“一张图”工程应用平台和监管平台基础工程整体精度,做好碎图斑清理,4月份启动,力争今年完成;提升风貌建筑管理系统,在城镇三维立体系统下升级风貌建筑管理系统;完善全局数据测算和信息数据的共享信息系统。
  整体升级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天津住房保障网的改版工作,包括数据同步方式的更新。在旧城改造系统实际数据运行测试的基础上,4月下旬完成系统培训,5月份要全部上线运行。做好各区县房管局、相关开发企业、经营单位的培训,并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对历年各类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进行全覆盖季度核查住房保障和旧城改造系统要全部上线。
  优化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网签系统。建立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实施计划报批等程序监管机制,跟踪管理土地整理储备地块。重点对今年新增收购地块网签补偿合同、已签补偿合同信息录入网签系统、已收购地块房地产权证办理注销登记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凡发现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补偿合同或已签补偿合同信息未录入完毕等行为的,暂停办理相关单位的计划报批、委托整理、委托出让、成本返还等手续,提高净地率,确保年底市本级储备土地净地率达到35%。
  推进挂钩试点在线报备。做好挂钩试点项目区用地整体审批、过程监管及复垦验收等在线报备,切实推进试点全程动态系统监管。加大挂钩试点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抓好挂钩系统全程监管。
  启动房屋征收管理系统。结合房屋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征收房屋的统计、分析、监管等信息系统需求,与保障房管理系统对接,做到网上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等,满足房屋征收网上管理的需要。力争下半年实现网上运行。

  九、加强依法行政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的理念,抓实政风行风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待新的问题、疑难问题,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主动破解。进一步提高协调能力,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建立协作关系,不推托责任,做到全局一盘棋;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的项目,要做到钱账清晰,切实发挥对法人代表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强化财务资金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完善内控资产管理;各级领导、各专业部门一定要主动思考,对于新问题、新情况要善于总结、归纳其规律性的东西,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计划、审查和备案管理,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要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指导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完善依法行政和普法考核评议机制,结合实际业务情况,清理并建立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局规范性文件。加大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推进市区两级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密切关注社会的矛盾点和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提高政治敏锐性,落实大事报告和一岗双责制度,及时化解矛盾,提升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安全稳定。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