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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开展2014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建科[2014]235号
  • 发布日期:2014.05.04
  • 实施日期:2014.05.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开展2014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建科〔2014〕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4年天津市城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现将申报制订2014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修订有关标准的事项通知如下:

  1、准备编制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符合国家及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满足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能够为保障公共利益、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供依据。

  2、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重点突出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工程质量安全等。标准申报单位应围绕轨道交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施工、新型建筑工业化、新型建筑保温材料、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建筑防火及工程质量安全、BIM技术等方面开展标准申报工作。

  3、新编标准应基于成熟技术或科研成果并通过工程实践检验的技术总结提炼而成,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可结合我市发布的指标体系,对应用较成熟的指标体系可制订地方标准。

  4、申报新编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主编单位,要在《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申报书》中说明标准编制的基础条件(含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技术能力、编制该标准的目的、意义及标准编制大纲(包括:主要章、节的标题及简要内容);拟编标准是否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其他省市是否已有类似地方标准。

  5、申报修订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的主编单位,要在《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申报书》中说明标准修订的原因、目的、修订的主要条款以及修订该标准所具备的条件。

  6、主编单位要填写《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申报书》一式二份,并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申报书》报到市建交委建筑节能和科技处。

  注:《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申报书》可在市建交委网站www.tjcac.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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