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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天津市卫生局)
  • 发文字号:津卫后[2014]195号
  • 发布日期:2014.05.08
  • 实施日期:2014.05.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节能管理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津卫后〔2014〕195号)



中医药研究院、天津医院、海河医院、眼科医院、安定医院:
  按照《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第二期)的通知〉的通知》(津机管发〔2014〕18号)要求,为不断提高我局系统节能管理水平,加快节能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分配你单位1个名额,参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二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中有关节能管理人员的岗位要求,课程内容以系统的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包括能源形势与宏观政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综合素养及节能案例分析五大板块,共56学时。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节能工作负责同志或工作人员。培训期为6个月。5月20日开学,11月20日结业。

  三、报名方式和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登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网站www.thjnpx.org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详见网站公告)。学员完成报名交费工作,由清华大学统一为学员注册,学员在开学前自行登陆网站首页查询入学通知书,通知书附有学习账号和密码。培训开始后,学员登陆项目网站,输入学员账号与密码,即可开始学习。
  培训费用每人62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四、学习和考核方式
  参加培训学员可使用电脑在线学习,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离线学习(操作方式见培训网站说明)。学习结束,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可获得由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合格证书,证书信息可以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查询。

  五、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的人员直接在网上报名,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网站www.thjnpx.org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详见网站公告)。并将报名人员情况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5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

  六、有关要求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降低运行成本、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参加此次培训作为加强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一个有力契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实把节能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要求各单位5月10日前将报名人员信息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
  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23337620。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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