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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天津市卫生局)
  • 发文字号:津卫办[2012]289号
  • 发布日期:2012.05.17
  • 实施日期:2012.05.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成人教育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
(津卫办〔2012〕289号)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津统办函〔2012〕22号)安排,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从今年5月份开始,组织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范围和对象

  各单位2005年以后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上述人员自愿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培训。


  二、组织和管理

  (一)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由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管理。

  (二)教育课程(以下五科课程可任选一至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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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统计从业人员直接到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或各区县统计局报名。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31日。

  2.教学辅导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8月28日。

  3.考试时间:2012年9月1日上午9:00-11:00。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统计教育中心。地址:和平区南京路244号天津市统计局附楼201室(联系人:邓宝鑫;联系电话:27230835)。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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