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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体育局关于授予女子网球运动员彭帅“体坛尖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体育局
  • 发文字号:津体[2014]8号
  • 发布日期:2014.09.12
  • 实施日期:2014.09.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奖惩


天津市体育局关于授予女子网球运动员彭帅“体坛尖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津体〔2014〕8号)



  我市优秀女子网球运动员彭帅,近年来在一系列国际国内赛事中屡创佳绩,特别是在2014年美国网球公开赛女子单打比赛中,不畏强手,敢拼敢打,克服伤病困扰,历史性地杀入四强,创造了我国女子网球选手参加该项赛事的最好成绩,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我市优秀运动员自强不息、勇攀高峰、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
  为表彰彭帅为国家、为天津所作的贡献,市体育局决定授予彭帅“体坛尖兵”荣誉称号。希望体育战线全体干部职工、教练员、运动员认真学习彭帅为祖国争光、为天津添彩的坚定理想信念,自强不息、争创第一的敬业精神,克难奋进、顽强拼搏的过硬作风,并转化为积极投身推进体育事业跨越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全力做好各项体育工作,为加快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贡献。希望彭帅充分发挥“体坛尖兵”的模范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祖国、为天津赢得新的更多荣誉。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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