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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函[2010]337号
  • 发布日期:2010.08.25
  • 实施日期:2010.08.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财产保险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津人社局函〔2010〕337号)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备案的《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函》(国寿养老险函〔2010〕20号)及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及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予以确认,登记号为120000100026。望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按规定运作。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此复。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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