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窗[2005]494号
  • 发布日期:2005.12.30
  • 实施日期:2005.12.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上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津国土房窗〔2005〕494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国土部门、直属窗口单位:

  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广泛性、时效性和国土房管系统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和建设部《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局10月份下发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副局长杨族耀同志为组长,纠风办、窗口办、信息中心和相关业务处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网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分别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纠风办、窗口办、信息中心和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网上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纠风办、窗口办、负责网上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规定要求负责公开内容的确定和更新,信息中心负责网页的制作和公开内容的及时录制。


  二、公开内容

  社会服务信息、房管系统政务信息按照《意见》执行,国土部门政务信息内容具体明确如下(见附表)。


  三、网上公开渠道

  结合国土房管网络建设实际,已建立独立网站的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网站建立政务公开网页,进行公布。未建立独立网站的单位,2006年一季度之前要完成自身的政务网站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网页制作,独立网站未建立之前,要分别在各区县和市局政务网上建立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网页,落实公开内容。


  四、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建立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制度。每日16时前,有变更内容的相关业务处(科)室向信息中心政务网站投送,未建立独立网站的区县局级单位分别向市局和区县政府政务网站报告一次政务公开内容变更情况,重要内容随时报告,做到一般信息变更公布不过天,重要信息及时更新公布。
  (二)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各单位每周五由综合协调部门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一次政务公开自查,对一周政务公开变更内容进行汇总讲评,查找各部门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市局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检查并讲评当月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情况。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培训制度。市局每年对网上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分别由市局信息中心和各业务处室组织一次培训,对网站建设、网页制作和公开内容的要求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各区县局结合自身实际,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基本常识培训。
  (四)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把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每半年结合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组织对网上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害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六)建立保密制度。各级要制定具体保密规定,经常性进行保密教育,凡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行政机关内部研究工作未经批准公开的信息,以及其他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
  (七)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及时处理。市局要对区县局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检查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情况、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公开的信息是否真实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教育提高对网上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要经常性的进行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意义教育,加强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各级党政领导要把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大事来抓,确实把网上政务公开当作诚信工程、形象工程、制度工程来抓,长抓不懈,形成制度。
  (三)加强对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避免工作脱节。各单位要注重经常性的上报、通报公开中的有关情况,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请示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注重经常性、主动性的内部协调,确保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严格分工,严格责任。网上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相关部门,各级要搞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责任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