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目录

一、工作人员供养的子女、弟、妹以及孙子、孙女,已满十六周岁,又不在普通中学学习的,均不享受医疗费补贴。
二、工作人员家属到外省市治病,其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补贴。但因特殊情况,有组织的临时外出患病,必须就地治疗的,凭医疗机构单据,由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可予补贴。
三、工作人员的岳父、岳母、公婆,不论是否由职工供养,均不能列入补贴范围。
四、家属住院的取暖费由个人自理,不属于补贴范围。
五、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属不能享受医疗费补贴。
六、“工分加补贴”干部和民办教师的家属不享受医疗费补贴。
七、出诊费不予补贴。
八、工作人员的家属凡不是经本市医院、卫生院等正式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包括药费)均不补贴
九、凡违反市政府(包括原市革委会)规定,计划外生育的子女不得享受医疗费补贴。
十、工作人员的独生子女已在企业享受劳保待遇的,不能再转到行政、事业单位享受医疗费补贴。
十一、退休的工作人员的家属不再享受补贴,如退休费在四十元以下的,其原来享受补贴的家属的医疗费,可以改由其子女所在的行政、事业单位给予补贴。
十二、居住在外省、市的由工作人员供养的家属,如在本市治病(限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或本单位医务室),其医疗费
十三、凡是子女多人共同供养父母的,如一名子女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人为农业社员,其父母的医疗费可由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补贴。
十四、工作人员供养的家属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应取得医院证明。
十五、在全民所有制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集体人员是否享受,由单位根据情况自定。
十六、家住本市农村的工作人员家属,实行合作医疗的,能否再享受此项补贴,可由工作人员选择-种。
十七、“外购药”必须有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包括本单位的医务室)的大夫处方,方可按规定补贴。
十八、家属住院费可以给予补贴。
十九、已经享受补贴的家属,如家庭成员、经济情况、年龄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时,应随时停止补贴。符合医疗补贴条件的随时增加,此项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
转第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津政发[1980]27号文件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事局
  • 发文字号:津人工[1981]91号
  • 发布日期:1981.05.15
  • 实施日期:1981.05.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公务员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津政发[1980]27号文件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津人工[1981]91号)



各区、县、局人事(干部)部门,市政府各委、办: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劳动局、总工会、卫生局、财政局共同拟定的《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家属实行医疗费补贴办法(试行)》试行以来,一些单位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疗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人员供养的子女、弟、妹以及孙子、孙女,已满十六周岁,又不在普通中学学习的,均不享受医疗费补贴。

  二、工作人员家属到外省市治病,其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补贴。但因特殊情况,有组织的临时外出患病,必须就地治疗的,凭医疗机构单据,由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可予补贴。

  三、工作人员的岳父、岳母、公婆,不论是否由职工供养,均不能列入补贴范围。

  四、家属住院的取暖费由个人自理,不属于补贴范围。

  五、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遗属不能享受医疗费补贴。

  六、“工分加补贴”干部和民办教师的家属不享受医疗费补贴。

  七、出诊费不予补贴。

  八、工作人员的家属凡不是经本市医院、卫生院等正式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包括药费)均不补贴

  九、凡违反市政府(包括原市革委会)规定,计划外生育的子女不得享受医疗费补贴。

  十、工作人员的独生子女已在企业享受劳保待遇的,不能再转到行政、事业单位享受医疗费补贴。

  十一、退休的工作人员的家属不再享受补贴,如退休费在四十元以下的,其原来享受补贴的家属的医疗费,可以改由其子女所在的行政、事业单位给予补贴。

  十二、居住在外省、市的由工作人员供养的家属,如在本市治病(限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或本单位医务室),其医疗费
  用,经单位主管人事部门批准,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十三、凡是子女多人共同供养父母的,如一名子女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人为农业社员,其父母的医疗费可由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补贴。

  十四、工作人员供养的家属是否“丧失劳动能力”,应取得医院证明。

  十五、在全民所有制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集体人员是否享受,由单位根据情况自定。

  十六、家住本市农村的工作人员家属,实行合作医疗的,能否再享受此项补贴,可由工作人员选择-种。

  十七、“外购药”必须有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包括本单位的医务室)的大夫处方,方可按规定补贴。

  十八、家属住院费可以给予补贴。

  十九、已经享受补贴的家属,如家庭成员、经济情况、年龄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时,应随时停止补贴。符合医疗补贴条件的随时增加,此项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

  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五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