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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迎中秋迎国庆打击假冒专利规范市场秩序”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日期:2012.09.07
  • 实施日期:2012.09.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知识产权法规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迎中秋迎国庆打击假冒专利规范市场秩序”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为了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规范我市专利商品市场秩序,营造我市“两节”期间良好市场环境,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在2012年9月-10月开展“迎中秋、迎国庆,打击假冒专利,规范市场秩序”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巩固“双打”成果,深化“护航”行动为重点,通过集中开展对假冒专利行为、专利侵权行为、专利诈骗行为的打击,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全市“双打”行动。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重点区域与重点产品,对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以商品流通集散地、货物进出口地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产业、食品、药品、农资、农具等为重点产品,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加大主动查处力度,对于行动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反馈市知识产权局处理,对于涉嫌触犯刑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强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促进会展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两节”期间我市大型展会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和服务,维护展会秩序,指导参展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利益。

  (三)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行动期间,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及时报道行动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宣传“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营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行动情况、投诉举报情况、执法检查与案件线索情况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意义,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目标责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查处的同时,要督促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工作,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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