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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意见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2]35号
  • 发布日期:2012.03.22
  • 实施日期:2012.03.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意见
(津政办发〔2012〕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涉侨法律法规,努力为侨服务,在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密切与海外侨胞联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动海外侨胞与我市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扩大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40万海外天津籍侨胞,5万多在津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以及35万归侨侨眷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努力涵养侨务资源,汇集海外侨胞的资金、技术、人才、智力,对于实现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发展国际友好交流与合作、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根据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国发〔2011〕27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坚持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统一;大力涵养侨务资源,推动构建和谐侨社,促进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努力在海外培育和发展一支对我友好力量;充分发挥侨务工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侨务工作水平,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我市侨务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在更广领域、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发挥积极作用。要在继续大力引进资金、智力的同时,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在继续重视利用侨务资源的同时,更加重视涵养侨务资源、增强为侨服务能力;要在继续发挥政府侨务部门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其他涉侨单位优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侨务工作的新局面;要在继续真抓实干、多办实事的同时,更加注重研究制定侨务政策,完善侨务法规政策体系;要在继续学习、借鉴和总结先进经验的同时,更加努力开拓创新,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侨务工作新亮点。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引进海外侨胞资金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服务。根据我市总体发展战略,吸引海外侨胞通过多种形式与我市开展经济合作,正确引导侨资投向,重点向滨海新区、区县示范工业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支柱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多渠道引进侨资,采取邀请海外有影响有实力的侨商来我市考察、组织侨商参加我市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开展网络推介、聘请海外招商代表等方式促进合作。建设海外侨胞投资兴业的载体,高水平举办"华侨华人天津创业发展洽谈会"等专项活动,不断提高引进侨资的质量。积极开展优秀侨资企业表彰活动,增强示范作用。发展改革、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侨务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华侨华人投资的政策和服务措施。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扩大引进侨资工作。侨资企业集中的区县要支持依法成立侨商组织,搞好管理、引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侨胞在海外的经济优势和影响力,借助侨商在海外的商务网络和人脉资源,为我市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等提供服务。
  (二)大力引进海外侨胞人才智力,为我市构筑高端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高地服务。按照国家"千人计划"、"海外人才为国服务计划"和我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着力加强引进海外侨胞人才工作,鼓励、支持海外侨胞中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以多种形式来我市创业。积极建设侨务引智工作平台,开展"海外博士天津行"、"华侨华人专业人士项目对接洽谈会"等活动,提升引进智力工作水平。在海外华人华侨团体中确定一批我市海外引才协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建立海外机构协作制度。积极开展与海外侨胞高科技企业的合作,引进、消化、吸收一批我市发展急需的高端项目。科技、教育、宣传、人力资源等部门和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青年组织要与侨务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拓展与海外侨胞人才的交流合作,积极引导他们来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并积极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支持已在我市创业的海外侨胞专业人才拓展事业,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扩大引进海外侨胞人才智力工作。
  (三)加强侨务对外宣传,为天津走向世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海外华文媒体宣传我市的战略地位和综合优势,宣传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意义和发展态势,宣传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建立海外华文媒体联络网络和交流平台,与100家主要海外华文媒体建立经常的联系,并促成与我市主要宣传媒体的合作。建成海外华文媒体资源库,明确联络和开展工作的主要渠道。有计划地组织海外华文媒体来我市进行采访报道,并通过他们逐步使我市对外宣传进入外国主流媒体,增进海外侨胞和各国人民对我市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国际知名度。
  (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拓展华文教育。整合我市对外文化交流资源,侨务、文化部门密切配合,筹建对外文化交流组织,以联络亲情和乡情为切入点,专门开展以海外华侨华人和华裔青少年为对象的文化交流活动。主动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海外华文学校、文化团体建立联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交流。适时组织我市文化艺术团体到海外华侨华人社团中演出,弘扬优秀文化。积极开展华文教育,充分发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天津大学华文教育基地、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的作用,扩大海外华文学校教师和华裔青少年培训规模;选派我市优秀教师到海外华文学校任教,支援海外华文教育。努力办好"海外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活动,做好在津学习的华裔学生联谊服务工作,增进华裔青少年对中国的了解和民族情感,提高他们对天津的认知度。
  (五)加强海外联络工作,培育和发展侨务资源。密切联系海外侨胞,培育和发展一支在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能够在各领域、各层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对我友好力量。侨务部门要联合社会科研力量,建立和完善重点社团和重点人物资源数据库,加强调研、动态分析和监测,及时科学掌握基本侨情。加大海外联谊工作力度,邀请海外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海外侨领研习班等国家层面活动代表来我市参观访问,继续办好"海外天津侨领探亲行"、"海外天津人联谊大会"等品牌活动,加深海外天津籍侨胞对家乡的感情。扶持海外天津籍侨团建设发展,创新支持方式,促进其壮大实力、扩大影响。以增强侨领开展海外侨团工作能力、提高海外侨团凝聚力为宗旨,每年邀请20名海外天津籍侨团负责人参加侨领研习班,经过3至4年完成全部海外天津籍侨团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建立海外天津籍侨团发展基金,用于解决侨团发展中的问题。建立统一的海外联络信息传播平台,与海外侨团保持紧密联系。利用多种方式引导海外天津籍侨胞发扬团结互助、和谐共进的传统,有针对性地协助他们建立团结统一的社团联盟,更广泛地凝聚海外天津人的力量,为家乡建设作贡献。要坚持大侨务思想,在立足整合本市侨务资源的同时,面向几千万海外侨胞开展工作,特别是做好新华侨华人和华裔新生代的工作,保证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做好港澳地区侨界代表人士和侨界社团的工作,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侨务对台工作,鼓励和支持爱国友好侨团和人士积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和平统一大业。
  (六)加大依法护侨工作力度,维护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保护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把党和国家对广大归侨侨眷的关怀和照顾落到实处。认真研究制定保护侨商投资权益的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涉侨维权协调机制,切实做好侨商经济纠纷案件投诉协调工作,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华侨捐赠的依法管理,做好执法检查。加强涉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形成宣传和普及涉侨法律法规的合力,将涉侨法律法规列入我市“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内容。研究出台侨资企业贷款贴息、融资服务、科研资金扶持等政策,帮助侨资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做好归国华侨困难群体帮扶工作,优先扶持其发展生产,并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予以扶持和照顾。对体弱多病、身边无子女、生活确有困难的归侨侨眷,要发挥各方面救助机制的作用,给予特殊照顾。认真探索社区侨务工作新机制,积极兴办"侨胞之家",推进"侨法宣传角"建设,形成"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贡献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确保侨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把侨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侨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侨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从侨务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解决好侨务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问题,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力量;加大侨务工作经费投入,并将侨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和区县侨务部门要发挥统筹管理职能,积极开展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促进侨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涉及邀请有关华侨华人社团来我市参加或举办的活动,应华侨华人社团及有关华文媒体、教育文化等机构邀请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出访,以及涉及侨务工作的对外宣传,应事先征求市侨办意见。要加强与人大、政协、致公党及侨联的合作,完善侨务工作联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侨务干部队伍建设。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配备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热心为侨、廉洁奉公的侨务工作人员。分层次、多渠道开展侨务干部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侨务工作干部队伍。要加强侨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各级侨务干部要深入了解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所思、所需、所急,真正做到知侨、亲侨、为侨,不断拓展侨务工作新领域,大力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我市侨务工作科学发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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