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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关于转发2015年天津市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5.02.10
  • 实施日期:2015.02.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关于转发2015年天津市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企〔2014〕29号),为做好我市2015年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了《2015年天津市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放。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内容

  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境外展览会(企业)项目政策、管理体系认证项目政策、产品认证项目政策、境外商标注册项目政策、信息化建设项目政策、境外专利申请项目政策、境外投(议)标项目政策、企业培训项目政策。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登记

  项目计划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cn)进行登记。

  (二)申报时间

  1. 2015年开网2次。上半年开网时间为5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项目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的项目;下半年开网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项目范围为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及上半年已实施未申报的项目。

  本次申报工作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对口市商务委各部门,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外经贸资金服务办”联系,电话:022-58366520、21、22、23,传真:022-58366526。

  2015年2月10日

  附件:《2015年天津市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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