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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务制服定点采购项目竞价方式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财采[2015]34号
  • 发布日期:2015.04.28
  • 实施日期:2015.06.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政府采购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务制服定点采购项目竞价方式的通知
(津财采〔2015〕34号)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保证采购质量,满足采购人合理合法需求,增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市财政部门对公务制服定点采购项目的竞价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0万元以下的公务制服定点采购项目。


  二、调整方式

  对此类项目,采购人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

  gov.cn)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在电子交易竞价平台进行委托并提交项目需求,综合考虑各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服务能力,自行选择不少于3家满足项目需求的入围供应商,在电子交易竞价平台实施多家定点供应商竞价采购,并以最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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