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宝坻区2017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资金明细计划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水计[2017]90号
- 发布日期:2017.07.19
- 实施日期:2017.07.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水利综合规定
宝坻区水务局、财政局: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宝坻区2017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津发改农经〔2017〕454号),核定项目概算投资24000万元。
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及资金安排情况,现下达上述项目资金明细计划2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发展改革预算内投资1903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7896万元、区自筹14201万元。用于实现218个村、16.22万人饮水提质增效。
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并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宝坻区2017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资金明细计划的通知
(津水计〔2017〕90号)
宝坻区水务局、财政局: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宝坻区2017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函》(津发改农经〔2017〕454号),核定项目概算投资24000万元。
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及资金安排情况,现下达上述项目资金明细计划2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发展改革预算内投资1903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7896万元、区自筹14201万元。用于实现218个村、16.22万人饮水提质增效。
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并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