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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卫生系统“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天津市卫生局)
  • 发文字号:津卫保[2014]294号
  • 发布日期:2014.07.07
  • 实施日期:2014.07.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消防管理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卫生系统“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津卫保〔2014〕294号)



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夏季安全防火工作,确保我市卫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根据市政府应急办《2014年天津市“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市卫生局拟开展天津市卫生系统“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7月7日

2014年天津市卫生系统
“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4年天津市卫生系统“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

  二、活动主题
  消除火灾隐患生活更加平安

  三、活动时间
  7月1日至7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认识火灾隐患危害性”主题宣传活动
  1.时间:7月1日-10日
  2.活动内容: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以摆放展牌、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应用教育、发放宣传材料、播放视频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认识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阶段:“积极曝光火灾隐患”主题宣传活动
  1.时间:7月11日-20日
  2.活动内容:一是开展“辨识火灾隐患、增强灭火技能”学习体验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消防安全授课、演练、参观等项目。邀请消防相关单位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帮助职工养成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各单位制定职工消防演练计划,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应急避险能力。二是开展“火灾隐患随手拍”活动。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和患者及其家属利用手机、DV等拍摄存在的火灾隐患,上报至各单位保卫部门或办公室,通过及时曝光火灾隐患,督促隐患整改工作。期间,市卫生局保卫处将对各单位消防隐患进行暗访曝光,推动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消防隐患”主题宣传活动
  1.时间:7月21日-31日
  2.活动内容:各单位保卫部门牵头,组织职工深入整改身边存在的消防隐患。深入各科室、各部门进行杂物堆放、堵塞消防通道、违规使用电器等隐患的整改工作。结合夏季安全防火工作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存在的各类消防隐患。
  (二)市卫生局火灾逃生疏散演习现场会暨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推动会
  1.时间: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
  市卫生局会同市公安消防局、红桥消防支队等部门在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举行2014年市卫生局火灾逃生疏散演习现场会暨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推动会。期间,开展医院本年度消防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此次宣传月活动是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和蓟县“6*30”火灾事故教训两周年之际,举办的一次大型警示宣传活动,旨在警示教育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用心把握,紧密结合夏季安全防火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
  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要严格按照活动的三个阶段,分别落实各个阶段的既定任务,特别是要在单位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等,突出宣传效果。保卫部门要负起监督协调各科室的责任,细化科室任务分工,科学设定消防工作目标,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将火灾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沟通
  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搞好工作推动。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资料(电子版)和活动情况总结上报市卫生局保卫处。(邮箱bwc7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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