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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禁毒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08年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禁毒办
  • 发文字号:津禁毒字[2008]22号
  • 发布日期:2008.05.23
  • 实施日期:2008.05.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禁毒


天津市禁毒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08年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津禁毒字〔2008〕22号)



各区县禁毒办、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为了在6月1日《禁毒法》实施日及“6.3”虎门销烟纪念日至“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掀起禁毒集中宣传高潮,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市禁毒办制定了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对禁毒集中宣传月期间的禁毒宣传活动作了部署安排。现将《天津市2008年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
  联 系 人:杨沛金 李维军
  联系电话:13702031003   13752757058

  附件:天津市2008年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2008年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禁毒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配合全国奥运安保新闻宣传的整体工作安排;全市各级禁毒部门要在6月1日《禁毒法》实施日及“6.3”虎门销烟纪念日至“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以宣传《禁毒法》、禁毒人民战争成效和新型毒品危害为重点,结合国家禁毒办《2008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08年天津市禁毒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掀起禁毒集中宣传高潮,进一步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奥运安保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奥运”的社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宣传主题,充分发挥各级禁毒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不断拓展禁毒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营造强大的禁毒舆论声势,形成全社会关心禁毒、支持禁毒、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禁毒预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各级禁毒部门和各级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挥各自的优势,创新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以标语、展板、广播、电视、电影、宣传车、网络等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禁毒法》颁布实施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有关禁毒法律知识,毒品的危害以及我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形成“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信息”的禁毒宣传立体化态势;营造全社会禁毒宣传活动氛围。

  三、组织领导
  市禁毒办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各项禁毒宣传活动,并组织好6月1日《禁毒法》实施日、“6?3”虎门硝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当天我市中心宣传站点的各项活动。
  各级禁毒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辖区的禁毒宣传活动。  各级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各项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围绕今年的禁毒宣传主题,创新禁毒宣传形式,丰富禁毒宣传内容,全面掀起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

  四、工作安排
  (一)6月1日,由市禁毒办牵头,将联合有关分局在我市繁华地区组织开展《禁毒法》实施日集中宣传活动。各区县、各成员单位也要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组织街头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集中开展《禁毒法》宣传活动,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宣传、学习《禁毒法》的热潮。
  (二)6月3日,市禁毒办、团市委将在天津师范大学新校区联合举办“迎奥运、树新风-一天津市百场禁毒电影与展览巡映”活动暨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当日,各区县禁毒办也要联合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这一期间,各级禁毒部门要在学校、社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工厂企业内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地区和场所采取办宣传栏、黑板报、组织专题班会、现场咨询、播放禁毒影片、阅读禁毒书籍、吸毒人员现身说法、发放禁毒宣传品等形式,全面开展毒品预防专题教育。
  (三)各级禁毒部门要于全市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后,迅速掀起禁毒宣传高潮。特别是要在繁华地区的公共场所,张贴、发放禁毒宣传品,悬挂宣传横幅,设立禁毒宣传展牌。在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内张贴宣传画,在繁华地区电子屏幕;区有线电视台播放禁毒警示语或宣传口号,各区县禁毒办也要印制宣传品并制作、悬挂宣传横幅,营造良好的禁毒宣传氛围。
  (四)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市禁毒办联合市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将在我市繁华地区设中心站点开展集中禁毒宣传咨询活动,并邀请有关领导和市级新闻媒体的记者参与采访报道。各区县禁毒办也要于6月26日上午,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在本区县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点,并邀请区县领导出席宣传活动。
  (五)市禁毒办印制的部分宣传资料和宣传招贴画和制作的各类禁毒宣传品将发放各区县禁毒办和市禁毒委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项禁毒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各区、县禁毒办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协调组织禁毒成员单位及社会力量;着力抓好禁毒集中宣传月的各项宣传工作。把各项禁毒宣传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我市禁毒宣传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效果。
  (二)要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禁毒宣传月期间,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与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使各项宣传活动紧密衔接;安排有序。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在禁毒宣传月期间搞好系统内部的禁毒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毒宣传活动,努力做到主题突出,标志明显,规模适宜,场面隆重、形式多样,氛围浓厚,效果明显。
  (三)要加强情况掌握。搞好情况报送工作。各级禁毒部门要搞好宣传月期间的情况汇总,6月份开展的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及工作总结;要及时报市禁毒办。各区县禁毒办要搞好每项大型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的搜集。禁毒宣传月结束后,制作禁毒宣传活动的光盘并报市禁毒办。各单位宣传活动总结及资料,于6月30日前报市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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