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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节日市场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津质技监局计管[2011]747号
  • 发布日期:2011.12.08
  • 实施日期:2011.12.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计量监督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节日市场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计管〔2011〕747号)



各区县质监局、市计量院: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和商店的计量行为,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并进一步巩固“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的成果,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市局决定组织开展两节前对全市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商店(包括超市)计量行为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1月12日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和商店(包括超市)


  三、检查内容:

  1.经营者是否配备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器具;

  2.在用计量器具性能是否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3.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加油机铅封是否完好;

  4.监督治理流通领域的计量作弊问题,抽查当场称重的商品是否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建立或更新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和商店的档案;

  2. 市计量院和各区县计量所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各区县局可以根据各自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安排此次检查,有重点有层次地开展工作,对之前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要重点检查;

  4.各区县局要在2012年1月16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至市局计量处张卿OA邮箱。

  附件:计量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计量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检查日期被检查单位名称出动执法人次用于贸易结算的强检计量器具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情况是否立案查处处理情况
总数未被破坏的计量器具数性能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数在检定周期内的计量器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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