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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试运行上线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6.12.15
  • 实施日期:2016.12.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发票管理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试运行上线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适应广大纳税人对机打普通发票信息比对的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巧妙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天津国税移动客户端(安卓版和苹果版)中开发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移动终端机打普通发票信息扫一扫比对系统(简称“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运行。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既能方便纳税人,又能缓解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的压力,是天津国税践行“互联网+”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具体情况和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试运行上线说明

  附件2:天津国税移动客户端(安卓版)安装说明

  附件3:天津国税移动客户端(苹果版)安装说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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