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市场监管质监[2015]96号
- 发布日期:2015.12.29
- 实施日期:2015.12.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煤炭质量检查
各有关区县局:
现将《天津市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报结果开展后处理工作。
天津市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一、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共抽查13家民用成型煤生产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76.92%。
二、各区县抽查合格率情况:
三、综合分析
(一)不合格项目:
经抽查检验后,结果显示:本次抽查中有3家蜂窝煤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质量指标分别为:(如图)
1.挥发分。
2.灰分、全硫。
3.全硫。
(二)不合格原因造成的不利影响:
1.高挥发分煤燃烧不充分易产生未燃尽的碳粒,俗称“黑烟”,含有较多的一氧化碳、多环芳烃类、醛类等污染物。是燃煤污染的重要指标之一。所以民用型煤应为低挥发分产品。
2.煤中硫燃烧后随烟气排放导致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类活动,是酸雨的主要来源。二氧化硫是燃煤最重要的污染物,形成的酸雨可腐蚀工业和民用建筑设施,破坏土壤土质等。
3.灰分来自煤中不可燃烧的矿物质,煤中灰分较高会影响煤的使用、运输和储存。燃烧后灰渣的排放是环境污染物的重要来源,且灰分增加了商品煤的无效运输。
4.煤经过燃烧后,其中的有害元素大部分排放到大气中,然后在某种气候条件下降落到附近土壤或水中,造成环境的污染。
四、处理意见
(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整改复查合格前不得继续生产和销售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二)对此次抽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未立案或者未按要求对企业进行整改的,要写明原因,书面报送至委质监处。
(三)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严格复检程序,要求企业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区县局需携带企业整改报告、复检申请及填写好的复检委托书到委质监处盖章,盖章后的任务书交至相应的质检机构,存根留委质监处备存。
(四)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情况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上报委质监处,未能按期完成后处理工作或企业存在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整改的需上报书面情况说明。
附件1:
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附件2: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情况表
区县局(公章) 填报日期:
注:请在执行相应的后处理栏后打“√”,如进行行政处罚请填写处罚金额。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质监〔2015〕96号)
各有关区县局:
现将《天津市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报结果开展后处理工作。
2015年12月29日
天津市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一、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共抽查13家民用成型煤生产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76.92%。
序号 | 抽查产品 | 抽查企业家数 | 抽查产品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1 | 清洁煤 | 4 | 4 | 4 | 100 |
2 | 蜂窝煤 | 9 | 9 | 6 | 66.67 |
二、各区县抽查合格率情况:
所在区县 | 抽查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东丽区 | 2 | 2 | 100 |
西青区 | 2 | 2 | 100 |
静海区 | 3 | 3 | 100 |
蓟县 | 1 | 1 | 100 |
武清区 | 4 | 2 | 50 |
宝坻区 | 1 | 0 | 0 |
三、综合分析
(一)不合格项目:
经抽查检验后,结果显示:本次抽查中有3家蜂窝煤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质量指标分别为:(如图)
1.挥发分。
2.灰分、全硫。
3.全硫。
(二)不合格原因造成的不利影响:
1.高挥发分煤燃烧不充分易产生未燃尽的碳粒,俗称“黑烟”,含有较多的一氧化碳、多环芳烃类、醛类等污染物。是燃煤污染的重要指标之一。所以民用型煤应为低挥发分产品。
2.煤中硫燃烧后随烟气排放导致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类活动,是酸雨的主要来源。二氧化硫是燃煤最重要的污染物,形成的酸雨可腐蚀工业和民用建筑设施,破坏土壤土质等。
3.灰分来自煤中不可燃烧的矿物质,煤中灰分较高会影响煤的使用、运输和储存。燃烧后灰渣的排放是环境污染物的重要来源,且灰分增加了商品煤的无效运输。
4.煤经过燃烧后,其中的有害元素大部分排放到大气中,然后在某种气候条件下降落到附近土壤或水中,造成环境的污染。
四、处理意见
(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整改复查合格前不得继续生产和销售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二)对此次抽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未立案或者未按要求对企业进行整改的,要写明原因,书面报送至委质监处。
(三)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严格复检程序,要求企业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区县局需携带企业整改报告、复检申请及填写好的复检委托书到委质监处盖章,盖章后的任务书交至相应的质检机构,存根留委质监处备存。
(四)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情况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上报委质监处,未能按期完成后处理工作或企业存在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整改的需上报书面情况说明。
附件1:
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批号 | 商标 | 辖区 |
1 | 清洁煤 | 天津北方宇良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北方宇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天津市东丽区 |
2 | 清洁煤 | 天津昊阳益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昊阳益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天津市东丽区 |
3 | 清洁煤 | 际华(天津)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西琉城村东 | -- | -- | -- | 天津市西青区 |
4 | 蜂窝煤 | 天津市静海县顺兴发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静海县静海镇运河桥西1号 | -- | -- | -- | 天津市静海 |
5 | 蜂窝煤 | 天津市静海县学强建材经营部 | 静海县静海镇东方红路运河桥西 | -- | -- | -- | 天津市静海 |
6 | 蜂窝煤 | 天津市华丰泰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静海县静海镇河西静文路加油站西 | -- | -- | -- | 天津市静海 |
7 | 清洁煤 | 天津宝福宸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宝福宸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天津市蓟县 |
8 | 蜂窝煤 | 天津市胜岳煤制品有限公司 | 武清区大良镇张庄村 | -- | -- | -- | 天津市武清区 |
9 | 蜂窝煤 | 天津市武清区明阳煤业有限公司 | 武清区下朱庄街辛庄村北 | -- | -- | -- | 天津市武清区 |
10 | 蜂窝煤 | 天津市兴达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牛坨村南 | -- | -- | -- | 天津市西青区 |
2015年民用成型煤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产品 名称 | 生 产 企 业 | 生 产(企业) 地 址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商标 | 辖区 | 不合格项 |
1 | 蜂窝煤 | 天津泰昌永合煤制品有限公司 | 武清区下伍旗镇田辛庄村 | -- | -- | -- | 武清区 | 挥发分 |
2 | 蜂窝煤 |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煤站 |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煤站 | -- | -- | -- | 宝坻区 | 灰分,全硫 |
3 | 蜂窝煤 | 长鸿祥业煤制品(天津)有限公司 | 武清区陈咀镇渔坝口四村 | -- | -- | -- | 武清区 | 全硫 |
附件2: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情况表
区县局(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 | 后处理 | ||||||
是否通报 | 是否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 是否整改复查 | 是否建立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档案 | 产品复查结果是否合格 | 是否进行行政处罚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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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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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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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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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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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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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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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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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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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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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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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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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执行相应的后处理栏后打“√”,如进行行政处罚请填写处罚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