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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工信部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5.03.27
  • 实施日期:2015.03.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企业计划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工信部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
  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工信部信〔2013〕317号)要求,工信部发布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并于2014年在全国遴选首批502家企业开展了贯标试点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5〕160号)的要求,现将做好第二批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本市注册、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
  2.列入市万企转型升级计划通过两化融合途径实现转型升级计划的企业。
  3.列入市、区县、行业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
  4.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技术支撑能力强和成效明显的企业。

  二、工作要求
  1.贯标试点企业由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集团负责推荐,每单位最多推荐20家企业。企业只能通过区县或集团一个渠道申报。
  2.申请企业须通过天津市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开展自评估(tjpg.cspiii.com)。
  3.请各申请单位按附件要求认真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模板在市工信委网站(www.tjei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4.请各推荐单位负责初审,并将附表1汇总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4月2日前将推荐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工信委两化融合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18室),电子文档发至邮箱dais@tjeic.gov.cn。
  5.我委根据申请企业两化融合水平自评估结果,择优推荐国家第二批贯标试点企业。

  附件:1. 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 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2015年3月27日

  附件1 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序号

试点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联系人姓名

手机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推荐试点企业排名有先后。
  2、推荐数量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

  附件2 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申报企业:            (盖章)

  推荐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2015年 月 日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

企业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截至上年末的主营业务收入

 

员工总数

 

所属行业

□采掘 □电力 □钢铁 □有色 □石化 □化工 □民爆器材 □建材 □机械 □交通设备制造 □轻工 □纺织 □食品 □医药 □烟草 □电子通信 □其他行业(请注明)___________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 □能源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信息技术服务 □其它

相关荣誉(提供证明材料)

□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授予年份: 年

□省级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 授予年份: 年

□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 授予年份: 年

□国家级质量奖 授予年份: 年

□省部级质量奖 授予年份: 年

企业两化融合基本情况

企业两化融合的发展历程和阶段、管理机制、主要内容和做法、经验体会、主要成效等。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二、两化融合现状
  申报企业应参照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提交本企业两化融合发展现状材料,并附在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 zipinggu/)上开展评估所形成的评估材料。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适用于所有企业,企业能否入选贯标试点,不取决于其两化融合发展水平高低,而取决于企业的管理现状是否与其两化融合当前发展水平相符合,是否能够支持企业在信息化环境下可持续改进和发展。因此,请企业在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上据实填报相关数据,评审专家将根据企业所填报数据来判断企业当前两化融合管理现状与其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的符合性与一致性。

  三、两化融合管理现状
  申报企业应参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试行)》(工信部公告2014年第3号),提交本企业两化融合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材料。


  四、格式说明(不属于申请材料内容)
  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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