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工信节能[2017]20号
- 发布日期:2017.04.20
- 实施日期:2017.04.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节能管理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的推广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662号),现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请登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www.tjec.gov.cn下载)。
请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和工业、建筑领域中的最佳节能实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4月27日前,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报送至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座521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wangliangjn@126.com。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津工信节能〔2017〕20号)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的推广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662号),现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请登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www.tjec.gov.cn下载)。
请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和工业、建筑领域中的最佳节能实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4月27日前,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报送至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座521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wangliangjn@126.com。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