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滨海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
- 发文字号:津滨政发[2017]23号
- 发布日期:2017.07.21
- 实施日期:2017.07.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滨海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滨政发〔2017〕23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2017年滨海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天津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第十三届全运会顺利举办为主题主线,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模式,注重共治、共建、共享,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年底前,全区重要迎宾线、重点道路的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科技管理设施齐全有效,国省道和核心区主干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全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下降2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滨海新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的落实,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每季度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每月召开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通报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和部署重点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
(二)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设置基层交通安全管理站、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并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内重点任务目标>的通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劝导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涉农街镇(或功能区)要在行政村进一步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构,严格按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标准及相关制度,落实“两站两员”的人员、场所等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辖区“两站两员”的业务培训。<<>
(三)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将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涉农交通安全劝导站的基本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点段治理等各项目经费,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消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盲区。
(四)研究建立事故调查机制。健全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实施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督办工作,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倒逼深层次问题解决。
(五)整治新区道路交通秩序乱象。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综合大整治活动,明确责任单位、确定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把全社会力量汇聚起来合力攻坚,推动形成“各级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重点行业自律自治、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六)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严把交通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关,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通道管控,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处罚力度,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形势稳定。
(七)严治交通违法。对违法停车、争道抢行、危险驾驶、违反信号、涉牌涉证(包括农用车辆、摩托车及农村面包车涉牌涉证)、超员、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提高全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营造良好全民守法氛围。
(八)推进治超执法规范建设。依据新区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综合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在辖区集输港通道关键路径设置非现场执法点,利用高科技设备采集违法超限信息,增设路面联合执法队伍,完善执法设备,确保新区治超工作规范化。
(九)提升交通设施管理水平。科学规划智能交通管控体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科技管理设施,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覆盖率、信号灯路口设置率及灯控路口电子警察设置率,增加学校、医院、轻轨站等重点路段电子警察覆盖率,及时预判交通态势,快速响应处置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各类交通设施基本齐全有效,可实时记录、震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十)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新区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建全隐患基础台账,制定专项方案,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纳入治理范围,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率。特别是,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危险路段的道路维护和隐患治理,不断完善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标识,强化学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维护。
(十一)提升施工安全防范。突出抓好市政工程施工区域交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有效降低因施工对车辆通行及市民出行的影响。
(十二)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按照标准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机构,配足交通安全管理员,明确安全承诺事项和承诺内容,签订安全承诺书;增加完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队伍,充实执法人员。
(十三)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建立健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特别是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有效落实;按照《天津市校车管理办法》强化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建立相应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台账,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提示工作。
(十四)加强GPS动态监管。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辖区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率达100%,建立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实行企业监管平台专人值守、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纠正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实现动态监控与运输监管的有效融合,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强化机动车定期检验、报废和驾驶人资格审验工作。
(十五)加强信息互通违法严处。加强信息互通,落实安全隐患通报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不断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十六)构建良好宣传氛围。坚持“宣传先行、贯穿始终”的原则,运用各类宣传资源广泛宣传开展大整治的意义、目的、方法、措施,深度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全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大整治、自觉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借助“声、屏、报、网”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大力倡导文明、礼让的文明交通理念;健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曝光机制,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单位创建活动,组织策划“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十七)提高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利用宣传橱窗、板报、广播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定期更新宣传内容,确保学校、幼儿园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德育工作重要内容,每学年普遍开展2次交通安全教育。
(十八)实行一票否决机制。对交通安全组织机构未建立或不完善,或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功能区、街镇,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2017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先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有关部门对照重点工作分工,逐条细化工作,明确实施步骤、时间和具体要求;同一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密切协调协作机制。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该工作要点另行制定,考核结果将作为综治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于7月14日前上报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信息至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传真:66322265;邮箱:bhxqdljtaqwyh@163.com)
附件:2017年滨海新区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 | 名称 | 工作重点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 | 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 1.各功能区、街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交通安全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配置和开展工作情况; | 有独立办公地点;人员名册详实;日常工作资料完整; | 各功能区、街镇、各成员单位 | |
2.各功能区、街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文件联络情况; | 各功能区、街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有联系表和联络员名单;各单位收发文台账清晰; | 各功能区、街镇、各成员单位 | |||
3.各功能区、街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单位交通安全办公室开展工作情况 | 全年报告、通报、简报文件齐全,会议档案完整; | 各功能区、街镇、各成员单位 | |||
4.各功能区、街镇,各成员单位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 | 有2016年度交通安全规划文件,或整体工作规划中有交通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文件;且年底有完成情况报告; | 各功能区、街镇、各成员单位 | |||
5.各功能区、街镇,各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记录情况; | 全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工作正式文件(全年不少于6次),每月开展交通安全工作信息及台账完整; | 各功能区、街镇、各成员单位 | |||
二 |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 6.各功能区、街镇设置交通安全管理站、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情况; | 各功能区、街镇有关于在设置交通安全管理站、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工作的正式文件;且组织机构和名单详实。 | 各功能区、街镇 | |
7.涉农区在各行政村设置农村劝导站、配备劝导员,非涉农区在各居委会(村委会)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情况; | 各涉农区地区有关于设置农村劝导站、配备劝导员,非涉农区在各居委会(村委会)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的正式文件,且人员名单、日常工作资料详实; | 各功能区、街镇 | |||
项目 | 名称 | 工作重点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二 |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 8.各村、居委会交通协管员名册及开展辖区驾驶员、车辆信息登记情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台账; | 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登记等重点工作的相关记录 | 各功能区、街镇 | |
三 | 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理保障机制 | 9.各级财政向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划拨专项经费情况; | 划拨经费的相关请示、报告、票据,以及相关批文; | 区财政局、各功能区、各街镇 | |
10.交通安全业务经费保障情况; | 各级财政部门划拨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点段治理等各项目经费的相关文件; | 区财政局、各功能区、各街镇 | |||
四 | 研究事故调查机制 | 11.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 | 完善实施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督办机制; | 各有关单位 | |
五 |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乱象 | 12.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综合大整治活动情况 | 有本辖区、本单位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且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责任清晰; | 各功能区、街镇,各成员单位 | |
六 |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 | 13.严把交通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关,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 辖区危险化学品源头安全检查档案,明细; | 区建设交通局、区安全监管局、公安交管分局 | |
14.依法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通道管控,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处罚力度,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形势稳定。 | 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查处占用专用车道违法情况; | 区公安交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安全监管局 | |||
项目 | 名称 | 工作重点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七 | 严治交通违法 | 15.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治理交通违法情况; | 查处重点交通违法数字、台账清晰; | 区公安交管分局 | |
八 | 推进治超执法规范建设 | 16.坚持问题导向,设置辖区集输港通道关键路径设置非现场执法点,利用高科技设备采集违法超限信息, | 设置非现场执法点明细情况; | 区建设交通局 | |
17.增设路面联合执法队伍,完善执法设备,确保新区治超工作规范化。 | 联合执法队伍明细及开展工作情况; | 区建设交通局、公安交管局 | |||
九 | 提升设施管理水平 | 18.辖区“两类设施”建设方案; | 完善交通设施和科技设施建设,提高覆盖率; | 区公安局、各功能区 | |
十 | 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16.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情况; | 有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相关文件 | 区建设交通局 | |
19.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情况; | 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文件;有2017年道路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点段明细、工作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 | 区建设交通局、公安交管分局 | |||
20.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危险路段的道路维护和隐患治理,不断完善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标识,强化学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维护; | 有学校门前交通安全设施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危险路段的道路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明细; | 区教体委、区建设交通局、公安交管分局 | |||
十一 | 提升施工安全防范 | 21.市政工程施工区域交通组织及安全防护情况; | 有相关安全防护文件; | 区建设交通局 | |
十二 | 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 22.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 有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明细台账; | 区建设交通局,各功能区 | |
23.完善建立各功能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队伍,充实执法人员; | 各功能区完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队伍报告及执法人员明细; | 各功能区 | |||
项目 | 名称 | 工作重点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十三 |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 | 24.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 | 液态危险货物罐车加紧急切断装置情况报告以及未加装车辆停运情况和停放地点明细; | 区建设交通局 | |
25.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 新区各学校在建立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台账及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提示资料、台账; | 区教体委、公安交管分局 | |||
十四 | 加强GPS动态监管监管 | 26.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情况; | 新区旅游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动态监控装置安装率100%; | 区安全监管局、区建设交通局、公安交管分局 | |
27.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情况; | 新区各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建立GPS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专职人员全程监控及违法违规报警、内部处罚措施完善; | 区建设交通局 | |||
十五 | 加强信息互通违法严处 | 28.对未落实动态监管的相关企业和车辆责任追究情况; | 2017年以来区交通、交管等部门针对问题采取执法措施的情况及处罚台账; | 区建设交通局、公安交管分局 | |
十六 | 构建良好宣传氛围 | 29.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综合大整治宣传情况; | 本辖区、本单位宣传工作台账明细清晰; | 各功能区、街镇,各成员单位 | |
30.交通安全媒体宣传情况; | 新区播出交通安全相关节目的节目单(播出时间安排),并加盖公章;设立交通安全栏目视频素材(全年3次以上);报刊刊登交通安全内容剪报; | 区文广电局、滨海广播电视台 | |||
项目 | 名称 | 工作重点 | 评价标准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十六 | 构建良好宣传氛围 | 31.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情况; | 新区播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节目单(播出时间安排),并加盖公章;报刊刊登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剪报; | 区文广电局、滨海广播电视台 | |
32.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拓展情况; | 新区全部沿街电子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楼宇电梯间内视频播放设备、社区和村镇宣传橱窗等设施明细台账及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明细台账; | 各街镇 | |||
十七 | 提高校园交通安全教育 | 33.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情况 | 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宣传橱窗、板报、广播等开展宣传,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情况; | 区教体委、公安交管分局 | |
十七 | 提高校园交通安全教育 | 34.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日常德育工作情况; | 各中小学、幼儿园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德育工作,确保每学年中小学生普遍接受2次交通安全教育相关资料; | 区教体委、公安交管分局 | |
十八 | 35.实行交通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 交通安全组织机构未建立或不完善,或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功能区、街镇,取消2017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先资格;并纳入综治考核; | 各功能区、街镇,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