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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洋局关于印发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海洋局
  • 发文字号:津海办[2012]195号
  • 发布日期:2012.09.13
  • 实施日期:2012.09.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天津市海洋局关于印发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海办〔2012〕195号)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的指示精神,落实市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专项行动的部署,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全力做好“十八大”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特制定了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立即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2年9月13日

  关于开展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攻坚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的指示精神,落实市安委会安全保障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十八大”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为抓手,全面加强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为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
  安全生产攻坚战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三个确保”。即:确保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层层落实到人;确保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专项行动的时间及范围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2012年9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二)专项行动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在局属各单位全面展开,要就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水电气等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重点工程施工情况全面展开监督检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天津市海洋局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于广琳;
  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9月中旬前)
  1.9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2.局属各单位要相应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督促专项行动具体落实,并确定一名联系人报局办公室。
  市局于9月15日前向市安委会报送工作方案。
  (二)全面检查整改阶段(9月中旬至十八大召开之前)
  1.部署单位自查,查死角、扫盲区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查死角、扫盲区,自觉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局属各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全面开展专项检查,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跟踪督查阶段(十八大召开至11月底)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局属各单位要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确保限期整改落实。按照方案要求,保证通讯、信息畅通,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要把做好党的“十八大”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要按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按照“谁检查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要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严格把关、注重细节,做到安全检查到位、维护保养到位、运行管理到位、应急值守到位,确保安全稳定。
  (三)应急值守,提升处置能力
  从现在起到“十八大”结束,各单位领导和干部要全部停止休假和减少外出,集中精力抓好安全保障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传递。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四)做好信息及总结报送工作
  9月11日到“十八大”会议结束,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其他重要情况,要立即上报。
  各单位安全生产攻坚战专项行动活动总结于11月23日前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此次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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