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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发文字号:建设[2012]34号
  • 发布日期:2012.01.10
  • 实施日期:2012.01.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统计资料与统计报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建设[2012]34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1〕74号)要求,我委定于2012年1月份开展报送201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并按要求填报统计数据,现将填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均须上报统计报表。


  二、报送要求

  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真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报表。对虚假、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勘察设计单位和统计工作责任人,要给予通报批评,依法做出相应处罚。


  三、报送方式

  1.已使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可通过该系统直接填写统计报表规定的数据后,将电子文档从网上报送我委,并打印相关表格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并报送。

  2.其他单位可从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tjkcsj.com)直接下载统计表格,填写统计数据,打印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我委。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1.本次报送统计报表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

  2.“勘察设计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具有“上报截止时间”的锁死功能,超过截止时间则无法上报,请各单位注意严格遵守上报时间。

  3.报送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层大厅勘察设计20号窗口(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联系人:崔众鑫、白凤娇;联系电话:23686215(兼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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