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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1]122号
  • 发布日期:2011.12.01
  • 实施日期:2011.12.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航空运输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通报
(津政办发〔2011〕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顺利通过全球航空服务权威机构SKYTRAX评审,荣获"中国最佳区域航空公司"及"SKYTRAX四星航空公司"称号,公司服务品质和服务品牌获得了国际航空界的广泛认可。这是天津航空立足打造区域品牌、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的结果,为天津其他基地航空公司树立了典范,对于提升我市企业声誉,宣传天津、树立天津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天津航空自2009年6月成立以来,致力打造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的航空公司,秉持全面充实,全面提升,实现突破的理念,以人为本,扎实工作,科学发展,始终保持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将公司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以国际化标准满足社会发展对航空运输的需要。天津航空注重服务品牌的塑造,通过标准规范、热情主动、亲情细微、人性化的服务品质赢得广大旅客的好评。
  鉴于天津航空取得的优良业绩和对社会作出的突出贡献,为表扬先进、鼓舞干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天津航空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天津航空以荣获"SKYTRAX四星航空公司"称号为契机,坚持把安全运行和服务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抓住机遇,奋勇拼搏,再创佳绩。全市企业和交通系统要向天津航空学习,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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