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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监局关于天津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银监复[2017]258号
- 发布日期:2017.10.09
- 实施日期:2017.10.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银行类金融机构
天津银行: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17年金融债券的请示》(天银发〔2017〕26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
二、你行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
三、你行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此复。
天津银监局关于天津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7〕258号)
天津银行: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17年金融债券的请示》(天银发〔2017〕26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
二、你行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
三、你行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此复。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