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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关于公民旁听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日期:2018.07.16
  • 实施日期:2018.07.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大议事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18年7月16日)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7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时 全体会议

  听取《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下午2时30分 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表决地方性法规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7月25日上午和下午分别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分别于上午8时30分或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须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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