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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暂停互联网网站及相关网上服务系统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6.03.24
  • 实施日期:2016.04.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互联网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暂停互联网网站及相关网上服务系统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因互联网线路、设备搬迁,我局将于2016年4月1日12:00至2日8:00暂停互联网网站系统, 4月1日12:00至5日8:00暂停网上纳税申报接收系统、网上发票开票信息比对系统、车购税网上申报系统、增值税发票查验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网上抄税系统(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统一发票)、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出口退税网上预审批系统和离境退税管理系统。
  搬迁期间,纳税人暂停使用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税控盘版)的发票实时上传功能,可以使用离线开具发票功能,待升级完成后联网自动上传离线开票数据。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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