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邮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12]95号
  • 发布日期:2012.08.03
  • 实施日期:2012.08.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邮政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邮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2〕9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邮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3日

天津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方案
(市邮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中央编办《关于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2〕3号)、《国家邮政局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2〕33号)和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邮政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总体部署,坚持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发挥综合运输体系的整体功能,强化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邮政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通过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建立政府依法监管、权责关系明确、上下运转通畅的邮政管理体制,为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促进我市邮政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二)工作思路。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和联系,按照先组建、后完善的总体思路,在2012年底前完成我市邮政监管派出机构的组建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设置邮政监管派出机构。按照中央编办规定,在我市设置4个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分别为:和平邮政管理局、武清邮政管理局、静海邮政管理局和滨海邮政管理局,派出机构的规格为正处级。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管辖区域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管辖区域邮政市场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邮政公司设在区县的邮政企业不再使用"××邮政局"的名称,更名为"××邮政分公司"。
  (二)调整邮政管理体制。市邮政局由国家邮政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邮政业务、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等以国家邮政局管理为主,主要负责人兼任市交通港口部门副职领导。派出机构的人事、财务等由市邮政局管理。
  (三)明确邮政责任。市规划部门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全市城乡规划;市财政等部门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邮政设施的建设等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区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县邮政管理部门与相关方面的工作,将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邮政队伍思想政治和廉政监督等工作。市交通港口部门应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协助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资源的整合,负责市邮政局党务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及调查摸底阶段。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和国家邮政局有关文件。按照国家邮政局要求,对组建派出机构的人员、经费、资产等情况进行摸底测算,并将需求和建议上报国家邮政局。
  (二)推进实施阶段(截至2012 年11月底)。市邮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拟定实施方案,报国家邮政局审批。按照国家邮政局的部署,落实人事、财务、设施等重要事项;二是优先选调国家邮政局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政企业和地方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到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三是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务员录用计划,落实招录及培训工作;四是召开机构成立大会,宣布任命,完成公章刻制、机构挂牌、银行开户、组织登记、办公场所等基础工作;五是与交通运输部门衔接,落实规划及党务管理等工作;六是协助邮政企业,落实区县邮政企业更名、换牌和企业登记变更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2年12月)。在按进度要求完成机构框架组建工作的基础上,归纳整理实施工作材料,上报实施工作总结;做好国家有关部门视察检查工作的相关准备;召开我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总结会。

  四、组织领导
  成立天津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邮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法制办、市交通港口局、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组织、衔接和推进我市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邮政局局长兼任,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协调、衔接和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确定工作联系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按照国家邮政局的工作指导意见和专项工作要求,及时沟通商议实施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共同落实实施工作任务。
  (二)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需要市人力社保、财政、发展改革、交通港口等相关部门的参与和配合。市邮政局要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及机构组建工作。统筹邮政行业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支持邮政普遍服务设施建设,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资源的整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三)执行政策,严守纪律。在实施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和程序规定,尤其要在领导干部选任、公务员招录、财务预算、资产租赁购置等重要环节,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坚决杜绝机构组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