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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区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提高领导安全意识,明确责任,认真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狠抓落实。有关生产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明确具体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二、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的专项大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的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项预防硫化氢中毒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掌握辖区内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的基本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对工地、管道、污水井等易产生硫化氢的场所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审批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要深入到每个作业场所,不留死角。检查工作要做到留有痕迹,各单位开展检查情况于2009年4月底前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基本情况表及填表要求见附件)。
三、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对在可能产生硫化氢中毒的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预防硫化氢中毒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硫化氢的理化性质、危险性和识别方法;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措施及施救方法等,做好培训的书面记录。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杜绝在没有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盲目施救。
四、加大预防硫化氢中毒宣传力度。各区县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硫化氢的识别方法、可能产生硫化氢的场所、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施救方法等相关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识。
一、基本要求
二、《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基本情况表》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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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安办字[2009]13号
  • 发布日期:2009.04.13
  • 实施日期:2009.04.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化工毒物管理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工作的通知
(津安办字〔2009〕13号)



各区、县政府,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2009年4月8日,天津市三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东丽区登洲路与崂山道交口处的地下污水管道进行抢修作业时,一农民工在排水井上口(直径0.65米,高3米)抹灰时坠落井底,另一农民工盲目下井救人时也昏倒, 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均为硫化氢中毒。

  此次事故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做出批示,要求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为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区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提高领导安全意识,明确责任,认真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狠抓落实。有关生产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明确具体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二、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的专项大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的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项预防硫化氢中毒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掌握辖区内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的基本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对工地、管道、污水井等易产生硫化氢的场所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审批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要深入到每个作业场所,不留死角。检查工作要做到留有痕迹,各单位开展检查情况于2009年4月底前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基本情况表及填表要求见附件)。


  三、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对在可能产生硫化氢中毒的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预防硫化氢中毒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硫化氢的理化性质、危险性和识别方法;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措施及施救方法等,做好培训的书面记录。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杜绝在没有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盲目施救。


  四、加大预防硫化氢中毒宣传力度。各区县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硫化氢的识别方法、可能产生硫化氢的场所、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施救方法等相关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识。

  附件:
  1.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基本情况表

  2.填表要求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基本情况表
  区县(盖章):                          截至2009年4月30日 
序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行业类别工艺类型可能产生硫化氢的部位是否存在清淤作业备注
名称数量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附件2
填 表 要 求


  一、基本要求
  1、请如实、准确填写各表格。
  2、各表格请用Excel办公软件编辑,并用仿宋_GB2313、12号字体居中填写;数据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区县(盖章)”一栏应填写区县名称并盖章;表格打印并盖章后报送监管一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tjajyangzhao@163.com。
  4、如部分单元格中需填写的内容较多,请自行调整行间距或列间距,但请勿调整表头内容或表格整体布局。
  5、因打印机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印参数设置,以确保电子表格被完整、清晰的打印。

  二、《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基本情况表》填写要求
  1、“单位名称”、“地址”填写内容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在“地址”一栏同时注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为:”,后接具体地址。
  2、“联系人”一栏应填写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
  3、“行业类别”一栏填写内容应为“含硫油气田”、“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炼油化工企业”、“化工”、“造纸”、“冶金”、“食品”、“纺织”、“皮革鞣制”、“污水处理”。如不属于上述行业,请在“行业类别”一栏填写“其他”,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行业类别为”,后接具体行业。
  4、如“行业类别”一栏填写内容为“化工”,则须填写“工艺类型”一栏,否则此栏划“-”以示不涉及。“工艺类型”一栏填写内容为“无机硫化物酸化”、“催化剂合成”、“化学纤维制造工艺”、“煤气脱硫”、“二硫化碳制备”、“硫化染料制备”、“含硫农药制备”、“橡胶硫化”、“味精厂精制”;如不属于上述行业,请在“工艺类型”一栏填写“其他”,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
  5、“可能产生硫化氢的部位”中的“名称”一栏可参考以下部位填写:“污水池”、“集水井”、“电缆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酒糟池”、“发酵池”、“纸浆池”;如不属于上述部位,请在“名称”一栏填写“其他”,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
  6、“是否存在清淤作业”一栏请填写“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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