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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项培训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财办发[2018]7号
  • 发布日期:2018.04.20
  • 实施日期:2018.05.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政府采购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项培训的通知
(津财办发〔2018〕7号)



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各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根据我市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和培训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举办一期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及监管工作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结合实际案例,宣讲《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及重点条款;

  (二)解读2018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区级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介绍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实务操作及有关报送要求;

  (四)介绍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新增功能。


  二、培训人员安排

  各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分管局领导、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每单位2-3人)。


  三、培训地点

  天津市财经学校综合楼5楼(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可达)。


  四、培训时间

  2018年5月21日上午9时开始,培训时间为一天。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财政局于5月15日前,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项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二)请各区财政局按时参加培训,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安排自助午餐。

  (三)联系人:刘洋、孙凤洋

  联系电话:23303740转2813或2818

  传真:23311740

  附件: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项培训报名表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项培训报名表

  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1

 

 

 

2

 

 

 

3

 

 


  请各区财政局于5月15日前,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专项培训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人:刘洋、孙凤洋
  联系电话:23303740转2813或2818
  传真:2331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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