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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2012.03.08
  • 实施日期:2012.03.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市质监局决定从3月6日起至3月15日,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质检系统“3.15”活动的主题是:“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振全民消费信心”。


  二、活动目的

  围绕“3.15”活动主题,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质量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发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宣传质监系统为提高市民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宣传质监部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做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牢固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促使全社会进一步关注质量、提升质量水平,努力营造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贯《纲要》的主题活动

  1.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深入宣传《纲要》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大力宣传《纲要》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发展目标、重点工作等内容,使《纲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在局内刊和门户网站开辟《纲要》学习宣传专栏,解读《纲要》,刊登学习宣传《纲要》的体会文章和动态信息。组织在《中国质量报》、《天津日报》和《渤海早报》刊登质监部门学习贯彻《纲要》的理论文章。

  3.组织开展《纲要》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宣传质监系统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措施和成效

  1.宣传我市“放心奶”工程

  通过组织走进直播间、企业现场承诺、市民代表看企业、监督检查和权威发布、企业形象展示,安排局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跟踪“放心奶”工程全过程采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我市“放心奶”工程的宣传力度,让“放心奶”等放心食品系列工程深入人心。

  2. 宣传全系统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

  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局内刊开设专栏,以信息简报的形式集中报道全系统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服务大项目,开展惠民生等动态信息。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调惠上”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并组织记者深入企业和基层单位现场采访报道。组织撰写质监部门开展“调惠上”活动理论专题文章,并在《天津日报》刊发。

  3.开展丰富多彩的“3.15”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与今晚报联合开展“消费安全--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特别报道”活动。邀请消费者代表走进天津质检院国家加工食品监督检验中心零距离观看饮料、乳制品、粮油、冷食、茶、糕点、肉制品、粮食、水产品、方便食品、酒类等28大类食品的检测过程,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与消费者的沟通交流,展示食品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能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二是与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联合开展《3.15我们在行动--辨真识假》特别节目。通过记者与质检人员生动交流,质监人员与消费者互动的形式,将事件的信息、法律信息、服务信息展示给消费广大消费者。

  三是继续参与天津电视台3.15主题晚会活动。通过案例短片、嘉宾访谈、现场连线、观众互动等手段,完成大型直播节目。

  4. 开展农资打假下乡专题宣传

  一是“3.15”期间,在农资产品销售量较多的乡镇集市现场设置检测服务台、咨询服务台、12365投诉举报台、真假农资产品鉴别台,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参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摆放宣传画版等形式宣传质监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工作情况,执法检查情况和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新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受理投诉举报,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是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由有农业的各区县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农资执法打假队”和“农资专家技术服务队”,选择辖区内5-10个重点农业行政村(特别是从未开展过“农资打假下乡”的边远乡村)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现场受理农民投诉举报,为农民开展免费检测,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农资打假工作。

  三是严查坑农害农违法案件。以狠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针对复混(合)肥、尿素、农药等重点产品,重点打击故意降低化肥产品养分含量、化肥产品虚假标注坑农害农、无证生产化肥、农药、农机等违法行为。

  四是有农业的区县局要为农资生产企业负责人召开宣贯会,组织农业专家为农业、养殖大户至少举办1期“真假农资产品识别讲座”,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农资打假行动中提信心、增能力、得实惠。

  5.公布一批产品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3.15”期间,集中组织对与民生密切联系的产品进行质量和计量专项监督抽查,并向媒体发布专项监督抽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结果。监督抽查的对象是衣(服装)、食(食品)、住(家装材料)、行(汽油、柴油)产品,3c认证产品和妇女儿童用品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产品。

  6.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3.15”期间,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气瓶充装站和人口比较集中的车站、机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区域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对公园、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厂(场)内机动车辆进行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使用单位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

  “3.15”期间,组织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监督抽查信息,发布今年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充分展示质监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3.15”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纲要》发布实施之际,组织好“3.15”系列宣传活动意义重大。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到,做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对于广泛宣传贯彻《纲要》,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深入关注质量安全,主动参与质量建设,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努力推动质量进步,提升全市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做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市局成立专门项领导小组,分别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办公室和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全局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取得扎实成效。

  (二)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宣传效果进行总结。请将活动总结和相关的图片资料一并于2012年3月25日前,报送到市局办公室穆巍同志OA信箱。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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