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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刘建强任职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财人[2018]7号
  • 发布日期:2018.02.28
  • 实施日期:2018.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事管理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刘建强任职的通知
(津财人〔2018〕7号)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接天津市人民政府通知(津政人〔2018〕5号),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建强任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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