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刘建强任职的通知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接天津市人民政府通知(津政人〔2018〕5号),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建强任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刘建强任职的通知
(津财人〔2018〕7号)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接天津市人民政府通知(津政人〔2018〕5号),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建强任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