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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经信两化[2012]8号
  • 发布日期:2012.09.28
  • 实施日期:2012.09.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化工科技物资管理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津经信两化〔201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2年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2〕703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我委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天津市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生产性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均可申报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类别主要包括产品研发设计信息化、生产制造信息化、经营管理信息化、节能减排信息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化、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服务型制造、装备信息化、产品信息化、产业服务及行业管理信息化等方面。


  二、重点内容

  1.项目要突出行业特色,对加快结构调整、带动产业聚集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有显著成效,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的推广和示范作用。

  2.项目所应用的信息技术要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项目投入实际运行后运行安全稳定,并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装备制造业要以推进数字化设计和研发协同为重点,原材料行业要以优化工艺流程和节能降耗为重点,消费品行业要以提升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和产品追溯为重点。

  4.生产性服务业要以发展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为行业或区域产业链的拓展、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并具有一定的规模。


  三、申报要求

  各区县、企业集团要围绕两化融合重点,结合实际,加强对所辖企业的支持和推进。我委将汇总我市两化深度融合示范项目情况,一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家两化深度融合重点推进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提纲要求编写《两化融合深度示范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申报材料内容须保证其真实、准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经企业主管部门(区县或集团)信息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市经信委两化融合处。

  联系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两化融合处 戴顺

  电话:83608069 23307880

  电子邮箱:qyl@tipp.gov.cn

  材料报送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18室

  附件:两化深度融合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012年9月28日

  附件
  两化深度融合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模式、经营状况、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企业信息化概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示范项目实施的背景、思路、目标,项目的类别(研发设计信息化、生产制造信息化、经营管理信息化、节能减排信息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化、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服务型制造、装备信息化、产品信息化、产业服务及行业管理信息化),从示范项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请尽量用具体可量化的数据说明)。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示范项目的建设内容、系统架构、关键技术,目前项目达到的技术水平,项目的创新点和特点,项目运营管理模式,已经达到的效果和未来预期效果,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


  四、项目的建设周期

  示范项目从启动建设到投入运行的进度安排。


  五、项目资金概算

  示范项目建设的总投资,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已获得财政性资金支持额度,资金使用的概算。


  六、项目效益分析

  结合申报项目的类型,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具体分析,项目成果的应用前景及实际应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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