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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纪律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津质技监局办[2012]385号
  • 发布日期:2012.07.18
  • 实施日期:2012.07.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精神文明建设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纪律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办〔2012〕38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从7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一次以“保持党的纯洁,加强道德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为主题的“纪律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纯洁性教育和道德治理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要保持党的纯洁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按照总局的部署要求,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以党的纯洁性教育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为内容的“纪律教育月”活动,是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认真落实总局党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加强质检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质检系统道德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活动方式和内容

  (一)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为内容,安排一次集中学习。以集中学习或专题辅导的形式,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学习贺国强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宣讲提纲》,引导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不断保持纯洁性”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和道德建设各项工作。

  (二)以保持纯洁性和加强道德修养为内容,组织一次专题党课。通过质监大讲堂、“道德讲堂”、“法治讲堂”、“民声讲堂”、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一次主题党课,使党员干部和职工时时警醒“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提高党员干部保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大力倡导人民质监、为民服务,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一次专项教育和治理。结合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开展一次队伍建设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要围绕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政风行风和内部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通过自查自纠、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排查和梳理存在的风险,明确关键控制点,修改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和工作预案,加强风险管理,做到有效防范。

  (四)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召开一次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通过自查自纠、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找的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和道德修养方面的突出问题,挖掘思想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的各项工作。

  (五)以全国质检系统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为反面教材,进行一次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中纪委组织拍摄的影片《忠诚与背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2009至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质监系统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情况通报》(国质检纪〔2012〕25号),并以这些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六)以创先争优典型和道德模范为楷模,组织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专题座谈会、开辟先进典型事迹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在“人民质监、为民服务,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宣传职工身边的道德模范,用先进典型与道德模范的思想情操、精神境界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质量安全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系统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月系列活动,将其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开展道德领域专项教育和治理的有效途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纪律教育月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纪律教育月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

  (二)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在纪律教育月系列活动中,要把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与道德领域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法制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并落实到提高产品质量、工作和服务质量、队伍质量各项工作之中,防止走过场或流于形式。

  (三)标本兼治,强化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纪律教育月的有效途径和载体,不断创新具有质监行业特点,建立健全有助于强化质监系统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加强道德建设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市局门户网站,广泛宣传全系统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的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报送“纪律教育月”活动信息,并于8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局办公室董玉林OA信箱。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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