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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征集第二届“滨海好人榜”人物事迹的通知

  • 发布部门: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4.07.28
  • 实施日期:2014.07.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精神文明建设


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征集第二届“滨海好人榜”人物事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深入开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年,滨海新区文明办开展了第一届“滨海好人榜”评选活动,受到新区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响应,涌现出了以成卫东等为代表的滨海新区道德模范和一大批滨海好人,在引领社会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新区文明办将以“德行滨海”为主题,开展第二届“滨海好人榜”评选活动。现向各单位征集典型人物事迹材料,《渤海早报》将开辟《滨海好人榜》栏目,每周从上报的材料中择优进行报道。现将上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上报人物标准及类别

  人物事迹按照滨海好人榜的评选标准进行征集。“滨海好人榜”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分别符合下列五类标准。

  1.助人为乐类。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类。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每个公民在本次征集中只能参加一个类别的征集,已获得过滨海新区道德模范称号的人物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二、上报方式

  每位推荐人物均要填写《第二届“滨海好人榜”人物推荐表》,并连同事迹材料一起上报。为配合《渤海早报》每周及时刊登,材料随有随报,建议每周至少上报一次。全部材料于2014年9月30日前上报完毕。


  三、材料要求

  材料要突出人物的典型事例,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够在新区引起广泛关注。字数不少于1000字。

  上报邮箱:binhaixinqu_xuan@sina.com

  联系电话:65309578

  滨海新区文明创建交流QQ群:275363547

  附件:第二届“滨海好人榜”人物推荐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附件:

第二届“滨海好人榜”人物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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