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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8.12.27
  • 实施日期:2018.12.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民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要求,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春节前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和目标

  此次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二是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三是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的情况;四是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要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实现2019年春节前欠薪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和欠薪数额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现象,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组织领导

  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依托天津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由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各区要针对本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或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工地、各类交通站场、城市广场等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积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本年度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力争将欠薪隐患化解在基层。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春节前)。各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本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各区要建立清理欠薪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及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精心安排部署,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属地监管。各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区政府具体负责的要求,健全治理欠薪目标责任制度,将治欠保支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平安建设重点。要进一步健全协调解决欠薪问题的协作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确保投诉“有门”。要采用随机抽查等方式,夯实工作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治欠保支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其他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四)严肃查处欠薪。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人社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人社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强对欠薪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规定情形的,要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按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要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集中公布,重大欠薪案件要随时公布,形成对欠薪行为的强有力震慑态势。

  (五)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即日起至2019年春节前,实行欠薪治理日报告制度,各区人民政府、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每日欠薪治理情况(见附件1),统一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欠薪问题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预警并督促企业解决欠薪。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或极端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采用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做好总结工作。各区要做好专项检查情况统计、总结、分析工作,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本区专项检查工作阶段进展情况(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见附件2)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2019年1月31日前,将本区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材料(包括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形成原因、对策建议)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23338029;传真:23338020)。

  附件:1.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日报表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1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日报表

  填报区/单位(盖章): 日期:

 

欠薪案件办理情况

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情况

存量情况

解决情况

案件数   (件)

涉及人数   (人)

涉及金额   (万元)

案件数   (件)

涉及人数   (人)

涉及金额   (万元)

案件数   (件)

涉及人数   (人)

合计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说明:每日上午9时前报告前一日的情况。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说明:每日上午9时前报告前一日的情况。

  附件2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

  填报区:

 

 

检查用人单位情况

拖欠工资情况

处理情况

涉嫌犯罪案件

 

 

用人单位户数   (户)

涉及   职工   人数   (万人)

 

用人单位户数   (户)

涉及职工人数   (万人)

涉及金额   (万元)

补发工资人数   (万人)

责令支付

工资及赔偿金

(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件)

法院审理(件)

 

 

其中:   农民工

人数   (万人)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万人)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1

 

 

 

 

 

 

 

 

 

 

 

 

 

 

 

建筑企业

2

 

 

 

 

 

 

 

 

 

 

 

 

 

 

 

加工企业

3

 

 

 

 

 

 

 

 

 

 

 

 

 

 

 

住宿餐饮企业

4

 

 

 

 

 

 

 

 

 

 

 

 

 

 

 

其他用人单位

5

 

 

 

 

 

 

 

 

 

 

 

 

 

 

 


  其他情况:1.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个,拖欠工资   万元,涉及   万人,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万元,涉及   万人;
  2.公布严重欠薪违法案件数:   件。
  填报单位: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说明:加工业企业主要指食品、纺织服装、玩具、家具制造、金属加工以及电子产品装配等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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