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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市场监管办函[2014]155号
  • 发布日期:2014.10.27
  • 实施日期:2014.10.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标准化综合规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办函〔2014〕155号)



各委办局(总公司),市级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滨海新区质监、工商、食药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2015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做好地方标准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永来  联系电话:27182133

  E-mail: bzhzyl@tjjj.gov.cn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
  2015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为做好2015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我市地方标准体系,按照《天津市标准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立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围绕 “美丽天津”建设及我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需求,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加强项目预研,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促进标准立项更贴近需求和实际。

  (二)突出重点,重大项目优先。重点安排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地方标准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及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提出的标准专项予以优先安排。

  (三)注重项目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强与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衔接,强化标准分类管理,严格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加强与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标准的协调,加强与标准有效实施和实施监督的配套,不断推进标准体系的系统化、综合化。


  二、立项重点

  (一)现代农业。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安全控制、畜牧水产品养殖技术、养殖场建设管理规范、转基因检测、植物检疫及其除害处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物联网技术、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林业等。

  (二)制造业。包括装备制造、轻纺、石油化工、电子信息、日用工业品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三)服务业。包括旅游服务、养老服务、物业服务、商贸服务、文化产业服务、体育产业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四)公共安全。包括公共安全管理及技术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测技术。

  (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管理、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交通、社区建设、社会公益科技服务等。

  (六)节能环保。包括节能产业、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用能评估及管理、环境保护等。

  (七)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信息服务、网络增值服务、信息安全等。

  (八)新能源。包括再生能源、能量高效存储及转化技术、节能技术、半导体照明、智能电网、生物质能等。

  (九)新材料。新型高性能复合材料与轻质材料、新型光、电、磁功能材料、催化材料与分离材料等。

  (十)新能源汽车。包括动力电池、基础设施等。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本行业、本部门的需要,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并应提前征求有关部门、行业的意见。各区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行业和技术委员会沟通协调。

  (三)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标准查新,并对其制定的法律符合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论证、评估。拟制修订地方标准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并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其内容和范围要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WTO/TBT)协议规定技术法规的五个方面: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

  (五)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应编制《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请登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网址:www.tjaic.gov.cn”),点击“原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后。从下载专区下载。地方标准计划任务书内容包括:

  1.拟立项地方标准的概要介绍和立项目的、意义、必要性;

  2.拟立项地方标准在贯彻实施中的可行性分析;

  3.拟立项地方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情况及对促进本市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的作用与预期的效果;

  4.拟立项地方标准的工作计划安排、项目负责人等;

  5.拟立项地方标准须取得3位以上相关专业的专家的论证及推荐意见;

  6.申报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要说明主要强制内容、强制理由、使用范围及覆盖产品;

  (六)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地方标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包括:天津市地方标准计划任务书、拟制定地方标准的草稿及标准查新证明材料。

  2.申报时间:2015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于2014年12月31日截止,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处。

  3.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马路265号(300100)。

  联系人:张永来

  电话: 27182133

  邮箱: bzhzyl@tj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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