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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暨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4]32号
  • 发布日期:2014.04.22
  • 实施日期:2014.04.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职业与职工教育

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暨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4〕32号)



各办学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职学校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促进中职学生全面发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中国关工委办公室 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教委决定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四届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暨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文明风采"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和内容要求
  本届竞赛包括6类15个赛项。
  (一)征文类(3项)。
  围绕"梦想照我前行""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创业之星"等主题,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套话、空话、假话,字数不超过2000字。
  "梦想照我前行"征文赛项:引导学生树立自己的职业梦、青春梦,结合个人的理想和追求,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征文赛项:引导学生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关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文化传承的人或事,抒发对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看法与感悟,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创业之星"征文赛项:组织在校学生采访创业有成的毕业生,宣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使学生增强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感悟成才之路。作品应表现出创业者的奋斗历程、创业精神和对社会的回报,突出采访者的感悟等。可由个人完成,也可由2~3名学生合作完成。
  (二)职业生涯规划类比赛(1项)。
  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赛项:将此赛项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引导学生认清自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信心、努力学习,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到青春勇担当。作品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摄影类比赛(3项)。
  包括以"志愿服务剪影""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最美中国"为主题的摄影赛项。
  "志愿服务剪影"赛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记录并弘扬相互关爱、服务社会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播新时代雷锋精神,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风尚来教育感化自己。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赛项:引导学生用镜头记录各岗位青年身上所展现的奋斗精神和职业魅力,树立"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理念,体会奋斗拼搏的价值。作品要展现对青年脚踏实地、不懈奋斗的赞美,体现对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生动诠释。
  "最美中国"赛项:引导学生发现祖国之美、家乡之美、校园之美,学会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提升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自觉性和使命感。作品表达美在山川、美在人文、美在科技、美在历史等内涵,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美,体现科学发展的和谐美。
  作品要以单幅照片形式参赛,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数字文件、反转片、底片、电脑合成照片不得参赛。作品纸质规格5~10英寸,宽幅底片记录照片边长不超过10英寸;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
  (四)微电影类比赛(3项)。
  包括以"志愿服务剪影""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最美中国"为主题的微电影赛项,具体内容要求参照摄影类赛项。
  微电影作品可采用小电影、纪录短片、公益广告等形式,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宣传相关理念,文件格式rmvb,不超过15分钟。
  (五)动漫设计类比赛(2项)。
  包括以"生态文明""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动漫设计赛项。
  "生态文明"赛项:引导学生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厉行"节粮、节水、节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生命·安全"赛项:结合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艾滋病预防、毒品预防等专题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树立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等意识,懂得珍爱生命。
  作品使用Flash制作,swf格式输出,载体为光盘,作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展演类比赛(3项)。
  包括"中国梦·我的梦""诚行天下"演讲赛项、"中华才艺"表演赛项。
  "中国梦·我的梦"演讲赛项:引导学生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勇于实现自己的梦想。
  "诚行天下"演讲赛项:引导学生宣讲身边有关诚信的生动事例,理解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要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才艺"表演赛项:以文化艺术形式展示中职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展现职业技能风采,引导学生提高审美情趣、艺术修养和职业素养。
  演讲观点正确,内容原创,普通话标准、清晰,表达流畅,感情真挚,仪表得体。才艺表演作品形式不限,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书法、绘画以及杂技、魔术、武术等皆可,主题积极向上,体现中职学生特点。时间均不超过10分钟。

  二、竞赛组织
  本届竞赛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主办,市教委职教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活动分校级初赛和市级复赛两个阶段进行。校级初赛由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市级复赛由第四届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委职教中心。
  各中职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复赛。参加市级复赛的作品由组委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获得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资格。

  三、奖项设置
  本届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设学生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一)学生作品奖。每项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按参赛作品数的10%设置、二等奖按参赛作品数的2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作品数的30%设置。参赛作品数量不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奖项比例。个人项目颁发署个人姓名的证书,集体项目颁发署参赛学校名的证书。
  征文类、职业生涯规划类、摄影类为个人项目,征文类"创业之星"参赛作品可由个人完成,也可由2-3 人合作完成;微电影类、动漫设计类及展演类参赛作品由1人完成的为个人项目,由2人及以上合作完成的为集体项目。
  (二)指导教师奖。竞赛组委会对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微电影类、动漫设计类、"中华才艺"表演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其他赛项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依据学校参加市级竞赛的作品质量、数量以及组织过程中的德育活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在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学校要将竞赛活动列入德育工作年度计划并给予经费保障。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确定职能部门,做好学校竞赛的组织发动、作品选拔、报送和建好竞赛数据库等各环节工作。
  (二)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宣传,广泛组织动员。把"文明风采"竞赛与共青团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有机结合,并以竞赛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德育实践活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参与度和广泛性,通过"人人参与、班班比赛、学校选拔"的形式,把竞赛主题渗透于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
  (三)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把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和坚持公平公正评选相结合,切实做好对参赛作品的审核把关,杜绝作品剽窃抄袭和将往届作品重复参赛,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复赛,展示中职学生良好风貌和形象。

  五、作品报送
  请各中职学校根据《通知》精神,按以下要求报送市级竞赛参赛作品。
  (一)作品征集报送时间:2014年6月3日、4日。
  (二)参赛作品数量: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建设学校每个比赛项目选送6个作品;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校每个比赛项目选送3个作品;普通中职学校每个比赛项目选送2个作品。
  (三)各类作品报送具体要求:
  1.征文类、职业生涯规划类文字作品报送纸质版,每件一式三份;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版至复赛组委会邮箱。
  2.书法、绘画、摄影、雕塑、工艺品等报送1份原件,摄影类作品同时报送电子版。书画作品不用装裱。
  3.报送的电子文档按赛项、学校、作品顺序命名。
  4.动漫设计类、微电影类和展演类每份作品寄送光盘1份,光盘上用黑色油笔写清赛项、作品名称、学校、作者。动漫作品不超过10M,微电影、展演类作品不超过200M。
  5.每份作品均须命名,尤其是书画、舞蹈等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每份作品应附复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附件2)。
  市级复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参加复赛作品的处理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参赛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作品报送地址:天津市教委职教中心中职科(红桥区咸阳路8号)。
  联系人:孟繁民、田兢、崔吉祥。
  联系电话:27035121、27035122、27035123。
  电子邮箱:jiaoyan.205@163.com。
  (五)请各中职学校及时登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官方网站平台(www.moewmfc.org)"文明风采"竞赛专栏,查看教育部关于本届"文明风采"活动的相关要求。

  附件:1.复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2.复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

  2014年4月22日

  附件1
  复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学校

参赛

项目

作品

名称

作者

姓名

指导

教师

指导教

师手机

初赛获

奖等次

作品

说明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注:1.此表由参赛学校统一填写并报送,用excel格式。
  2.作者、指导教师如有多人,请填写全部作者或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可留1位主要指导教师手机号码。
  3.作品说明由作者填写,主要阐述作品理念、主要内容及创意点,200字左右。

  附件2
  复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

参赛类别

 

参赛项目

 

作品题目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手机

 

学校全名

 

指导教师电邮

 

学校详

细地址

 

[省(区、市)、镇(街道)、门牌号]

邮政

编码

 

     

(200字左右,由作者填写)

   

(150字左右,由复赛组委会填写)

签字(盖章):

备注

 


  注:1.参加复赛的每件作品需附本表。若作者或指导教师为多人,逐一署上姓名。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如有多名指导教师,可填写1位主要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2.作品说明的填写与附件1一致;推荐意见一经填写,即表示该作品通过原创审核,不涉及著作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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