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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二届天津市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3]27号
  • 发布日期:2013.06.04
  • 实施日期:2013.06.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林业管理

天津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二届天津市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津教委〔2013〕27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举办主题为"倡廉洁,树新风,圆我中国梦"第二届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驻教育两委纪检组、市教委德育处。

  承办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二、大赛宗旨

  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巩固高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廉政意识,深入推进廉洁校园建设。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大赛流程

  (一)初赛。初赛由各高校参照大赛规则自行组织。

  (二)决赛。决赛由驻教育两委纪检组、市教委德育处主办,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4所高校承办。各高校于7月12日前向承办单位报送决赛参赛作品。每所高校每个类别至少报送1个作品,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三)表彰。市教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获奖的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和展示。


  五、参赛作品类别

  (一)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决赛由天津音乐学院负责组织。

  (二)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决赛由天津师范大学负责组织。

  (三)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决赛由天津美术学院负责组织。

  (四)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决赛由天津工业大学负责组织。


  六、表彰奖励

  决赛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结合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作品报送

  各高校将初赛选拔出的获奖作品按照各类参赛作品报送要求(见附件1)分高校分类别集中报送至各承办高校,报送时请标注"参赛作品"字样。

  市教委德育处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83215311,83215265。

  表演艺术类报送至天津音乐学院。联系人:罗亦南;联系电话:18920577688;电子邮箱:tjcmxgb1958@163.com;报送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办公楼117室。

  书画摄影类报送至天津师范大学。联系人:于坤;联系电话:13602157272;电子邮箱:yukun0529@126.com;报送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研修中心213室。

  艺术设计类报送至天津美术学院。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20289153;电子邮箱:ivy_chang@126.com;报送地址: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行政楼102室。

  网络新媒体类报送至天津工业大学。联系人:覃兰静;联系电话:15822975978;电子邮箱:4464087@qq.com;报送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A308室。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广泛发动,组织有力,规范运作,保证参赛作品的类别、数量和质量。

  (二)主题鲜明,突出特色。各学校上报作品要突出"倡廉洁,树新风,圆我中国梦"的主题,紧密结合廉政文化有关内容,结合本校实际,展示廉政建设成果,弘扬廉政教育主旋律,不得偏题。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紧密结合,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

  (四)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学校在大赛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第二届天津市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2.第二届天津市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2013年6月4日

  附件1
  第二届天津市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一)歌舞类节目
  1.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4.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5.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6.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二)语言类节目
  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三)戏曲类节目
  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二)书法作品
  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l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书画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另附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书画摄影类作品需将作品报送到指定地点,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赛者需提交JPEG格式、A1尺寸、横向布置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两个。其中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应提供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报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不方便报送,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照片以光盘方式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漫画类作品要求内含DPI 300、A3大小作品电子原文件及DPI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漫画类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TIF、JPG或PSD。
  作品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将含作品内容电子文档光盘报送到指定地点。
  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2
  第二届天津市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参赛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表演艺术类□ 书画摄影类□ 艺术设计类□ 网络新媒体类□

参赛学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参赛者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

专业/年级

1

2

3

4

5

作品内容简介(限200字以内)


  注:集体项目请在参赛作品名称项注明参赛人数,参赛者信息项登记不超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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