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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监局关于刘秀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银监复[2013]739号
  • 发布日期:2013.12.31
  • 实施日期:2013.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天津银监局关于刘秀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3〕739号)



天津农商银行:
  你行《关于刘秀峰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津农商发〔2013〕2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刘秀峰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白涧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于3个月内任命刘秀峰到任,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报我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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