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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献血办拟定的天津市2004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04]007号
  • 发布日期:2004.02.06
  • 实施日期:2004.02.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献血办
拟定的天津市2004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0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4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四年二月六日

          天津市2004年公民无偿献血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全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天津市献血条例》,现对2004年我市公民无偿献血计划安排如下:
  和平区        2499人次
  河西区        5552人次
  河东区        3422人次
  河北区        3143人次
  南开区        6432人次
  红桥区        4195人次
  东丽区        1844人次
  津南区        2074人次
  西青区        1851人次
  北辰区        1848人次
  塘沽区        3333人次
  汉沽区        864人次
  大港区        1455人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7人次
  天津港保税区     51人次
  武清区        4700人次
  宝坻区        2970人次
  静海县        2300人次
  宁河县        2200人次
  蓟 县        4500人次
  驻津部队(含武警部队)4500人次

  驻津部队和武警部队无偿献血计划具体任务指标,由驻津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下达。各高等院校无偿献血计划指标,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根据本辖区内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学生总数按一定比例分别下达。

                         天津市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
                           二00四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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