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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银监分局关于任怡任职资格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银监会滨海监管分局
  • 发文字号:滨海银监复[2017]60号
  • 发布日期:2017.09.30
  • 实施日期:2017.09.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滨海银监分局关于任怡任职资格的批复
滨海银监复[2017]60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任怡任职资格的请示》(浦银津发〔2017〕38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任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拟任人员的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


  此复。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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