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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发改价费[2016]117号
  • 发布日期:2016.02.19
  • 实施日期:2016.0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发改价费[2016]117号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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