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津发改价费[2016]117号
- 发布日期:2016.02.19
- 实施日期:2016.0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发改价费[2016]117号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