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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3]65号
  • 发布日期:2013.05.10
  • 实施日期:2013.05.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国家安全工作

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65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

  近日,国家减灾委员会颁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3〕1号,以下简称《通知》)。随后,天津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函》(津民函〔2013〕45号)。为全面做好全市教育系统2013年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防灾减灾工作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要把学校防灾减灾工作放在教育工作重要位置,各区、县教育局、高等院校、直属学校要切实按照《通知》相关要求,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落实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教育

  各学校要着重加强防灾减灾有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电视节目、校报、校园网等媒体的作用,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通过张贴海报、举办展览、组织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要重点开展多震灾的国情教育、地震科学知识、防灾减灾避险、气象灾害应对和公共安全教育,逐步增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避险意识,提高全市广大师生防灾减灾能力。


  三、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技能普及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势并结合实际,通过专家讲授、现场演示、播放视频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面向全校师生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通过组织"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活动,向师生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演练,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灾害应急演练工作要列入教育督导、校长考核以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四、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积极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基本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防灾减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我市今年"防灾减灾日"相关工作,并将具体组织落实情况于5月20日17:00前分别以电子版形式和书面形式报送市教委后勤处。

  联系人:王洪福;联系电话:83215151,83215308(传真)。

  电子邮箱:jwhouqinchu@126.com。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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